数据生产要素的反垄断困境及破解对策
2021-07-22胡继晔
人民论坛 2021年19期
胡继晔
【关键词】数据要素 反垄断 规制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数字经济发展中,数据的价值不断凸显,被誉为第四次科技革命的“石油”。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将数据作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第五大生产要素,为未来数据要素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基础。
数据生产要素垄断行为的特征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科技的发展,大型科技企业滚雪球式积累了海量数据,并利用这些数据进行精准的个性化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促进了自身发展。但与此同时,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凭借其长期积累所形成的“数据霸权”地位,并利用数据所实施的一系列垄断行为,给传统反垄断法的适用带来了困境。既有的传统反垄断法分析框架在当今数字经济时代并未完全过时,针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已成为当下反垄断领域最为重要的议题之一。
第一,从单个企业的角度来看,数据生产要素驱动下的数字经济具有明显的“马太效应”。由于数据具有边际效用递增的属性,在数据驱动下的商业模式产生了网络效应、规模效应、锁定效应,最终促使越来越多的数据向越来越少的企业聚集。2009年,全球市值前十大公司主要是石油公司、银行,而2019年市值前十家中有七家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微软、苹果、亚马逊、谷歌、脸书、腾讯、阿里巴巴,这些企业都是被称为BigTech的数据科技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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