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财政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理论指引与取向选择
2021-07-22姚东旻李静
改革 2021年6期
姚东旻 李静



摘 要:“十四五”时期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关键战略期。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新市场财政学的“市场平台观”、“政府参与观”和“市场规则观”等,为财政支持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在多元化、網络状的国家创新体系中,政府、企业和高校等不同创新主体依托市场平台开展互动,最终满足“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的社会共同需要。财政在支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基础保障,促进新型举国体制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衔接,主要发挥动机激励、引导协调、杠杆撬动、风险兜底等作用。“十四五”时期,财政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应从如下方面着手:立足于科研活动主体,完善财政对科技人才第一创新资源的激励机制;完善财政科技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好中央与地方引导科技发展的积极性;集中优势创新资源,充分发挥财政科技引导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构建差异化、普惠性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合理分担重大创新活动可能引致的公共风险。
关键词:国家创新体系;新市场财政学;新型举国体制;市场平台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1)06-0059-13
自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将“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写入党代会报告以来,党和国家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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