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犯罪成因的犯罪学解析与动态模型构建
2021-07-22孙嫣然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情绪
孙嫣然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2)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由此产生的纠纷冲突也日益复杂,并难以平复、消弭。随着矛盾的不断累积,诸如医闹事件、泄愤无差别杀人、仇恨妇女甚至地域歧视等引发的以仇恨为动机的犯罪不时发生。由于仇恨犯罪与刑法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如何看待和应对仇恨犯罪具有很强的规范性。事实上,国际社会早已开始从法律层面讨论此类表现出仇恨动机的犯罪行为,大多数普通法国家不得不出台专门针对“仇恨犯罪”的立法。最近美国频频发生针对亚裔的犯罪行为更是将仇恨犯罪的讨论推向高潮。与有立法做背书的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仇恨犯罪不同,中国法学界尚未就仇恨犯罪的概念和成因达成一致意见,故本文首先对此问题进行探索、梳理和剖析,然后构建以情绪认知为核心的仇恨犯罪行为模型,修正以被害人为中心的仇恨犯罪恢复性程序,探索仇恨犯罪的阻断机制。
一、仇恨犯罪与犯罪学成因
以联邦立法为依托,美国主流观点认为:仇恨犯罪是基于受害者实际或感知的种族、肤色、宗教、国籍、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残疾的偏见所引发的犯罪。然而,由于语境的不同,美国仇恨犯罪的定义无法在中国背景下具有同等的解释力。我国学者多认为美国仇恨犯罪是多元化差异群体之间文化观念的相互排斥而外化衍生的犯罪行为,而中国仇恨犯罪主要形成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大背景之下。……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