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易地扶贫搬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07-20徐怀好
新湘评论·上半月 2021年5期
徐怀好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在扶持政策上有效衔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以“四个不摘”政策为基准,分类施策确保政策连续性,巩固搬迁成果,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破除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以县为单位积极争取和整合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部门和财政资金以及政府专项基金,合理安排安置区财政投入规模,支持优化已有专项和乡村振兴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加大对后续扶持任务重的县市区金融支持力度,指导各地用好帮扶贷款等政策,开展金融支持“一县一特”特色产业试点;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金融服务需求,带动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发展。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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