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体系保障乡村振兴
2021-07-19黄振胜
公民导刊 2021年6期
黄振胜

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我们该如何贯彻实施,促进乡村振兴?
明确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重庆大学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董正爱说,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振兴政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体现,是以法律规范固化改革成果和探索经验持续实施的重要保障;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法律总纲,注重顶层设计,将乡村振兴涉及的方方面面纳入同一部法律;是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形成的法律规范框架,统领乡村振兴的总方向。
“该法的颁布施行,首先是明确了在全面促进乡村振兴中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董正爱说,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是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全面实现,让农民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有获得感、幸福感。要实现这一目标,其重中之重在于回应中国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形成的城乡间发展不均衡、分配不合理等历史问题,单纯依靠农民主体地位的发挥是不足够的,因此需要政府的职权发挥与政策扶持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某种程度上说,该部法律对政府职权、职责的规范,也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应有之义。
董正爱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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