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槽谷石漠化综合治理区治理生态效益评价
2021-07-19伏文兵严友进李华林林梽桓黄朝海
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年7期
关键词:效益
伏文兵,严友进,李华林,林梽桓,胡 刚,黄朝海
1. 贵州华力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 550000;2. 贵州省森林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贵州大学 林学院/贵州大学 土壤侵蚀与生态修复研究中心,贵阳 550025;3. 北京林业大学 水土保持学院,北京 100083
喀斯特地貌是具有特殊能量、物质、功能和结构的生态系统,其生态敏感度高,稳定性差,基岩裸露,干旱频繁发生[1]. 喀斯特地区岩溶发育强烈,人地矛盾尖锐,地表破碎,山势陡峭,土壤贫瘠,耕地少,人类活动强烈干扰生态环境,使石漠化区与贫困区高度重叠,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2-4]. 贵州省是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坡耕地面积大、石漠化严重[5],制约了贵州石漠化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国高度重视喀斯特地区石漠化和生态退化的治理,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贵州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作为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2016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贵州喀斯特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6].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贵州省多县开展了喀斯特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因此,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后的效益进行评价显得十分必要.
对石漠化治理效益的评价一般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3个方面进行[4]. 以往对喀斯特地区石漠化效益评价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微观或单因素探究植物群落与生境的关系[7-9],例如:唐政等[10]通过土壤原生动物群落大小和多样性来表征喀斯特地区生态恢复与土壤肥力的协调演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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