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农业平衡水价理论及实证分析
2021-07-19谢晓彤
节水灌溉 2021年6期
孔 强,谢晓彤
(1.石家庄市冶河灌区服务中心,石家庄050000;2.石家庄市水利局,石家庄050000)
0 引言
灌区农业水价是维护正常灌溉秩序和调节政府与农户之间利益的关键环节,是现代灌区建设的核心要素。粮食作为特殊商品决定了灌区农业水价的特殊性,1949年至今,灌区农业水价演进可分为3 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70年代,水管单位仅向受益农户收取基本的人工费、电费等,不收水资源费;第二阶段是80~90年代,各省相继提高灌区农业水价标准,收取以灌溉面积计价的基本水费和以水量计价的水量水费,开始征收原水费;第三阶段是2000年后,随着政府对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投入的增加及管理维护费用的快速增长,水价逐渐低于供水成本,多数水管单位依靠地方财政补贴维持生计,灌区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近年来,灌区农业水价改革一直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现行水价偏低,农户节水意识淡薄,部分灌区水管单位运转困难;另一方面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灌区建设,供水成本高企。对此,国内已有多项研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水价模型和算法,如:刘思妤[1]等分析了宁夏引黄灌区农业水价现状,提出建立阶梯水价标准及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以期使水价达到补偿供水成本水平;任梅芳[2]等考虑农民对水价的承载能力及现实国情,认为不能单纯依靠提高水价实现农民自觉采用节水技术,必须依靠对农民的激励政策来实现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并以泾惠灌区为例,构建了基于应用节水技术的激励补偿机制水价模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