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卖空管制、分析师评级与股价崩盘风险*
——基于机构持股与溢价并购的机制检验
2021-07-19徐飞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信息
徐 飞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芜湖241000)
一、引 言
证券分析师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信息中介,具备信息挖掘和信息分析能力。[1]分析师通过发布评价报告向市场公开传递信息,进而改善公司信息环境、提高市场信息效率。[2,3]Beyer等的研究表明,作为重要的市场信息中介,财务分析师关于上市公司的盈余预测提供了22%的会计信息。[4]中国作为新兴资本市场,明星分析师、女性分析师以及利益关联的分析师众多,他们对于资本市场影响更突出。
除信息挖掘能力外,学者研究表明分析师发布评级时,存在严重选择性评级现象,表现为倾向于发布乐观预测与评级,忽视负面信息。[5]这是由于评级报告使用者为不特定公众,与分析师不存在直接契约关系,使得分析师没有义务完整披露所掌握的信息,从而为分析师选择性评级提供法律空间。[6]例如,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中,明确提出分析师“真实”性要求,却没有“完整”性要求,弱化了分析师完整披露动机。
图1 为2007—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分析师平均评级等次统计图。可以看出,中国资本市场证券分析师评级存在显著“买入”倾向和规避“卖出”倾向。其中,分析师发布卖出评级和减持评级占比不足1%,而买入评级和增持评级占比超过80%。即使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和2015年A股千股跌停期间,分析师发布卖出评级和减持评级占比也不足1%,而买入评级和增持评级占比仍超过80%,表明分析师评级背离市场基本行情,存在显著选择性评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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