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实践逻辑与关键要义
2021-07-19刘戒骄方莹莹王文娜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刘戒骄, 方莹莹, 王文娜
(1.中国社会科学院 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 100006; 2.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 北京 102488)
科技创新举国体制是依托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发挥政府集中决策和主导推动作用,面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需求,动员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稀缺资源向目标领域配置,并开展组织化协同攻关的一种制度安排;同时,也是中国实施重大科技和工程创新的重要组织方式。西方发达国家也普遍采取类似做法组织实施大型科技和工程创新项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863”计划、高速铁路、大飞机、超级计算、北斗卫星导航、国产航母、探月工程等重大科技创新中,举国体制不断融入市场、开放等时代元素,实现了新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过去取得重大科技创新的法宝,今天我们推进科技创新跨越也要依靠这一法宝[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2],十九届五中全会从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和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两方面,对健全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进一步进行了部署[3]。我国要健全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必须基于历史溯源和时代要求,响应国家经济体制、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家安全与发展等要求,围绕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国家创新整体效能,在资源统筹配置、科技攻关方式、科技基础能力保障,以及吸纳融合市场竞争机制等方面做出新的组织化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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