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内蒙古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2021-07-15张欣荣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1年6期
张欣荣
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领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并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出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等新要求。同时,在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社会组织自身的价值及定位要求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对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意义重大。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整体发展迅速,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5月,内蒙古共有社会组织17881个,全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约为7.43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有效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我区应以建立系统的政策法规体系为保障,以规范的登记管理评估监管体系为基础,以多元的社会组织孵化和支持机制为关键,以完善的内部治理为根本,以政府购买和财税优惠等为重要手段,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在我区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领域发挥功能。
一、建立系统的政策法规体系
社会组织的行为和活动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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