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集中连片流转供给端补贴的福利经济学分析——以江苏省三县市为例
2021-07-15王雅婧陈欣媛白鲁昕纪月清
湖北农业科学 2021年12期
关键词:耕地
王雅婧,陈欣媛,白鲁昕,纪月清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95)
非农就业比例的增加和耕地流转的发展为中国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先决条件。但现实中,由于耕地的细碎化与地块的固定性,自发交易往往难以形成充足有效的耕地整合[1]。同时,较高的交易费用也使零散流转和低租金现象较为普遍[2]。然而,耕地需求方对连片耕地有更高的支付意愿和需求[3],在达到土地转入大户所期望的土地规模之前,土地供给方农户的连片流转意愿只能是无法实现的潜在供给,实质上造成供给方福利的损失。
为了克服耕地细碎化问题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些农村地区通过创新土地流转制度来实现村集体层面的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在集中连片流转过程中,不同农民耕地流转的收益和成本存在差异[4],完全强制流转可能会造成不可估计的社会成本,政府提供政策补贴下农户自愿参与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成为更好的选择。当实现的潜在福利大于政府付出的补贴成本时,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的政策补贴就实现了社会整体福利的净增加,即使在福利为净损失的情况下,社会福利的损失数量也小于潜在福利未实现的情况。
江苏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由南到北的梯度差异,导致省内地区在土地流转规模、流转方式和农户流转行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5],欠发达地区的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依然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目前,江苏省的土地流转补贴大多为发放给土地承租大户的规模经营补贴,而发放给土地出租方的补贴较少且金额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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