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自己能做主吗
2021-07-12卢志坚叶婷
方圆 2021年11期
卢志坚 叶婷

(图片来源:CFP)
鬼面、獠牙、黑白无常、骷髅……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文身,布满了这些少年的胸前、后背、胳膊甚至腿上。他们以文身为耀,混迹社会,好勇斗狠,甚至触犯了法律,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6月1日上午,由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提起诉讼的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宿迁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文身馆经营者张华为未成年人文身,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而被判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公开媒体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据悉,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宿迁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第一案,以法院明文判令的形式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少年文身引起检察官关注
“就这个,唐狮,帮我文在胸口!”
“我要这个,黑白无常!”
2019年12月的一天,15岁的小杰和16岁的小威一起来到张华经营的文身馆,要求在胸前和后背文上图案,并特别要求把“一生戮战”四个字文在侧腰,把太阳神标志文在后颈。“克哥说了,这就是我们的标志,以后谁有一样的,谁就是兄弟!”一脸稚气的他们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向往和得意。
小杰和小威分别在不同的学校上初中,初三毕业后,两人都没有考上高中。十四五岁的年纪,也不能工作,他们都被家里人送去读中专,学汽修专业。因为都喜欢打“王者”,玩“吃鸡”,两人就这样成了好朋友。好朋友不仅一起玩游戏,他们还一起旷课,一起夜不归宿,一起认识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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