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推动农村居民消费升级的税收政策及其优化研究*

2021-07-12葛书学李文雅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周 艳,葛书学,李文雅

(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消费升级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并关系到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增长模式转换。根据世界银行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我国资本形成总额占GDP的百分比基本在40%左右波动,由1978年的38.4%直到2018年的44.1%;我国货物和服务出口占GDP的百分比由1978年的4.6%一直增长,到2006年达到峰值,占36.0%,近年呈现下降趋势,2018年该比重不足20%。据此,我国最终消费率(居民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总额占当年GDP的比率)到2018年也不足40%,低于同期45.5%的世界平均最终消费率水平。其中,居民消费是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居民物质与服务消费品类日益丰富,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的年增长率均在10%左右徘徊,2018年为9.5%,在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了积极效用。从居民消费构成主体看,受制于长期的二元经济社会制度,我国农村居民相对城镇居民而言,消费水平较低、消费形式较单一、偏重衣食类基本生活物质消费,一方面直接制约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获得感、幸福感,另一方面直接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直到2018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GDP之比仅为8.4%。因此,在当前结构性产能过剩、国际贸易环境复杂的宏观背景下,激发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无论对于城乡融合实现乡村振兴,还是对于培育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都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