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基准与规划体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若干基础性认识
2021-07-11陈明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摘 要:新时代以来,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随着改革走向深水区,一些错误的思想观念和理论认识给深化改革带来了重重阻碍。当前,人们对土地产权的正当性基准、土地规划的制度性弊端以及土地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等问题缺少正确认识。由此带来的一个直接问题是土地制度改革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突出,土地确权、集体产权制度等基础性改革成果难以顺利转换为市场效能。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廓清关于土地制度的若干基础性认识,在此基础上明确改革的实践方向。
关 键 词:土地制度;土地产权;土地规划;社会稳定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中央一直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一个关键内容进行部署。除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外,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及“十四五”规划《建议》等重要文件都对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专门安排。据不完全统计,新时代以来全国性的土地制度改革事项凡计50多项,这可以看作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缩影[1]。然而,改革越是走向深水区,推进就越是困难;除了操作性问题之外,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错误的思想观念和理论认识的束缚。当前,人们对土地产权的正当性基准、土地规划的制度性弊端以及土地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等问题缺少正确认识。由此带来的一个直接问题是土地制度的基础性改革成效显著,但土地确权、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成果难以顺利转变为市场效能,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还比较缓慢,土地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更是没有实质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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