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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豫西地区的水神信仰建构

2021-07-10阮丽斌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水神豫西信仰

◎阮丽斌

(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兰州 730070)

豫西地区水利丰富,黄河横贯全区,影响着民众的生存、生活与生产。在这一过程中,豫西民间出现了众多与河流有关的神灵,成为当地官员与民众共同崇祀的对象。对于豫西地区水神信仰的研究,学者们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如李留文《河神黄大王:明清时期社会变迁与国家正祀的呼应》[1]以及卫文辉《民间信仰的当代建构——以河洛地区黄大王信仰为例》[2]等文章对黄大王信仰进行的探讨。李硕硕《地域信仰的生成与当代建构——以豫西白龙神信仰为例》一文梳理了白龙神信仰的历史和民间生成,展现了白龙神信仰的发展历程和当代特征,分析了许氏后裔、政府和村委会以及普通信众是如何参与白龙神信仰的当代建构。[3]现有研究多是对豫西地区单一水神的探讨,尚缺乏对豫西地区水神信仰的系统梳理。因此,现以地方志、水利碑刻为主要资料,以清代的河南府和陕州为例,试图全面、完整地描绘出清代豫西地区的水神信仰图景,更好地展现豫西地区水神信仰的差异和联系。

一、清代豫西地区水神信仰的类型及其空间分布

中国民间信仰发展至明清时期,已趋于定型。此时,在特定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豫西地区出现了众多水神,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广泛流行着水神崇拜。而水神祠庙作为一种人文景观,是水神信仰的物质载体,反映了区域水神信仰发展的情况。因此,笔者将豫西各县方志中有关水神祠庙的记载进行统计,以体现信仰的空间分布。

由表1可见,清代豫西民间水神信仰主要分为自然水神和人物水神,它们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程。

表1 清代豫西地区水神祠庙分布统计表

(一)自然水神

自然水神的崇拜一般源起于“万物有灵”的观念,清代豫西地区自然水神以山川神、龙神的崇拜为主。

1.山川神

天地之间,凡名山之泽,必有神灵居之以御不详。豫西地区多山水,诸如女郎山、五凤山、黑白二龙潭、九眼泉等均被民众神灵化并作为祈禳的对象。如灵宝境内的女郎山,相传汉代时有二女事亲不嫁,家人便加以强迫,遂二女便指山为夫,借隐以终,后名其山曰“女郎”,从此女郎山便有了呼风唤雨、影响农事的功用。据《重修女郎山三圣母庙碑记》载:道光十八年秋旱,遂县令严正基,“先期驰至宋曲村斋沐戒,旦难初唱,秉炬沿山碉”前往女郎山祈雨。“祷益虔,挈瓶得水,遂竟日驰归,越旬而雨。其时民村之在山左右者,甘霖应候,年谷告登。”[4]渑池县的五凤山、雷公山等,也是祈雨则应。据《五凤山祈雨游记》云:嘉庆九年大旱、蝗,“六月朔三日,随众祷雨于五凤山之庙”,最后“既而白云一缕从西来,随风变幻,忽浓黑如墨,如有雨状。残碑继碣,未及考索,匆匆随众归,益生吾余思矣。”[4]此外,还有众多自然水体亦是人们祷雨的对象。由于水体的天然性,增加了其神秘感和神圣感,民众在祈祷灵验后,往往就会为这些水体建庙参拜。在清代豫西各县方志中就有许多民众直接向这些自然水体神灵祷雨的记载。如孟津县九眼泉“在县西七十里瀍水之滨……旧为三渠溉田数顷,东北入于瀍池中,神龙最灵,居民遇旱则祷焉”[5];洛阳县“万安北山之半有白龙潭,祷雨多验”[6];阌乡县黑龙庙建于“城西十里黑龙潭”[7]等。

2.龙神

长久以来,“龙”一直被看作掌管风雨最大的雨神,盛行于全国各地。同样,在清代,龙神已发展成为豫西民间水神信仰中的主体神,在民间信仰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龙王庙作为龙神信仰的物质载体亦为普建。由表1统计可知,水神祠庙中龙王庙的数量居多,遍及豫西各乡镇,在民众的生产和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嵩县龙王庙“城乡皆有之,春社日农人会以祈谷,秋社报成。”[8]卢氏县龙王庙广为分布“一在磨上村、一在龙王石、一在官田村、一在太平寨下、一在东渠村后每岁祭水雹处、一在九龙山上旧迹倾颓邑,今赵鼎五重建。”[9]灵宝县龙王祠有二“一在县东南十五里五帝村;一在东关,同治十三年周淦重修。”[10]这些龙王庙的名称各异,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龙神信仰的地域性和差异性。但总的来说,龙神在降水中的主导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自明清以来,龙神作为豫西地区的主流水神后,民间对龙神祭祀也多倾向于“旱涝雨旸”。一般在豫西民间盛行着“每岁二月初二日”崇祀龙神祀典。直至今天,这样的祭祀活动在豫西地区普遍存在,祭祀形式多样却不失虔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龙文化。

(二)人物水神

中国民众的信仰是相当实际和具体的,他们的信仰诉求都是建立在实用基础之上。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知识实践的积累,自然水神相对减少,而一些历史人物在不断地演变过程中逐渐被神灵化,开始在水神信仰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另一种民间崇拜的水神对象。考虑到区域信仰的差异性,可将清代豫西地区的人物水神分为本地与外来两类。

1.本地人物水神

清代,在沿洛河流域对人物水神宓妃的崇祀仍承袭前代。宓妃,也称洛神,是一位具有浪漫神话色彩的水神。早期,宓妃以神女的形象出现,“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11]。到了唐代,洛阳地区已有洛神庙,武则天每岁正月在洛神庙举行大型祭祀活动,还亲作《大飨拜洛乐章》。五代时,道士杜光庭曾写道“洛川宓妃,宓羲氏之女也。得道为水仙,以主于洛川矣”[12]赋予宓妃水仙的身份。元至正六年再次建洛神庙于洛河之畔,明初洛神庙破损后续修。除了洛阳外,明清时期豫西地区的洛宁县长水村、偃师顾县镇曲家寨、巩县回郭镇刘村等地,均有以宓妃为祭祀对象的祠庙。据民国《洛阳风俗琐谈录》载:“洛阳城内及附郭庙宇不下数十处,每处在春夏季时,各演戏三天。”[13]独洛神庙自正月初二至二月初二,演戏一月。现如今,许多洛神庙已不存在,但是祭祀洛神的习俗一直未变,如卢氏县流传着每岁四月十五日祀洛神,巩义市每年农历六月廿三,祭祀洛神的庙会如期举行。

在陕州各州县以及孟津、登封、洛宁等县的禹王庙供奉着“治水之神”大禹。关于大禹治水传说在豫西流传久矣,相传“大禹开三门”“三门峡”这个地名就是由此而来的。据《史记·夏本纪》载:“道洛自熊耳,东北会于涧、瀍,又东会于伊,东北入于河。”[14]同时,在卢氏县山河口北岸的崖壁上,镶有:“神禹导洛处”的碑文,悬崖上刻着古“雒”字样。以上可知,在豫西民间大禹是一位高神性的水神,民众为纪念大禹的功德,常以建庙参拜的行为仪式,向神灵和世人传达他们的观念和信仰。据《河南通志》载:“禹王庙在永宁县西长水镇,禹治水成功,洛龟呈瑞,立庙祀焉……陕州、渑池、卢氏皆有”。[15]据《重修禹王庙碑》云:渑池县有一座禹王庙,嘉庆十二年,甘扬声到渑池县为官,途中经闻此处为禹凿者,赞叹道:“前时衡家楼仅一处所,然且大费经营,而此自积石来,远几万里,竟皆决塞泻溢,施其神力,何其奇哉!”[4]可见大禹在豫西民众心目中的地位。

偃师、孟津、新安等县都流传着河神黄大王的传说。黄大王,乃明末清初崛起于河洛地区的一位俗民出身的黄河河神。据《重修黄大王祠堂碑记》载:“黄大王,讳守才,字完山,号对泉,偃师王庄镇人,生而神者也。诞降于明万历戊戌,升遐于清康熙甲辰,俱在十二月十四日。受封于乾隆三年。洒尘淡灾,当时有活河神之称。生肖灵异,不胜殚述。及没,地方绅耆,因总河为白钟山,为王请封,经高宗御笔批准,封为‘灵佑襄济’之神,总理江河。”[16]黄大王自幼便熟知水性,民间流传着他多次治河退水的事迹,在底层民众的心中赫然蒙上了神化的色彩。在明末官方严厉打压下,“河神旧祀金龙大王,忽有诡称黄大王者,触之谴责立至,群肖像奉之”[17],直至清乾隆时期黄大王信仰才正式崛起。此后,官方不断对其加封,至光绪五年被封为“灵佑襄济显惠赞顺护国普利昭应孚泽绥靖普华宣仁保民诚感黄大王”[18],故民间立庙祭祀成为普遍。如灵宝境内有大王庙一座,“旧在城西门外迤北没于河,清光绪十六年知县孙叔谦河工告竣,重建于城外西北隅。”此外孟津、新安、偃师等县皆有黄大王祠庙。

普建于黄河沿岸的河神庙所祀之“冯夷”,作为另一位历史极为悠久的黄河河神,在豫西地区流传甚广。关于冯夷的来历,《韩非子·内储说上》说冯夷是鱼身人面的神,《青命传》说冯夷在河中洗浴而溺死后,被封为水神。虽传说各有差异,但冯夷是一位被人神化的黄河水神是可以肯定的。豫西地区地处黄河中下游,黄河泛滥时常威胁着民众的生命安全。因此,祭祀河神的活动便自古有之。此后,黄河神的地位被不断抬高,列入国家祀典,祭祀河神的庙宇也开始广为修建。渑池县在宋代时已有河神庙“河伯庙:治北百二十里,嘉祐间创建”[19]。据《重修河神庙记》载:“黄河过渑池境内,此地为豫晋津渡。地产石灰、煤,船载顺流而下,行甚远。第自此至怀、孟,两岸皆山峡,流最急,舟行多险。前人以其不能无藉于神之佑庇也,建河神庙以为祈祷之所,而岁久倾圮堪嗟。于是,居人及远近经商于此者重修之。”[16]光绪十一年灵宝市李曲村《河神庙创修碑序》云:自来河神庙宇建后,受神灵佑护,开渠引水,美利均沾。并且“每值岁旱,就滨披沙,虔视□途带雨者屡诚哉,神乎其神焉”[4]。此外,在陕县一带也有河神庙,“崇祯五年秋,陕州淫雨四十日,淫雨二昼夜,民屋倾坏大半,黄河涨溢至上河头街,河神庙没”[20]。

2.外来人物水神

外来人物水神是由其他区域发展、传播至豫西地区的司水之神,包括传自晋东南的成汤和江南运河区域的金龙四大王。

清代,豫西各县广泛分布着崇祀成汤的祠庙。成汤以古代圣贤帝王的形象,被历代君王效仿、百姓崇祀,加之“桑林祷雨”的传说,晋东南一带将成汤奉其为水神,形成了成汤祭祀的中心圈。在信仰广泛流播的过程中,诸如晋南、晋中、豫北、豫西就形成了成汤信仰的辐射圈,并向外扩展至山西、河北、河南、安徽等地。在水旱灾害频发的豫西地区,成汤也就成为当地的兼职水神,汤王庙也遍布豫西各县。据《河南通志》载:“汤王庙在府城南,各县俱有。”[15]这些汤王庙多为“祈雨”之所,且历来灵验。如康熙二十一年冬,《重修汤王庙碑记》载:偃师县有汤王庙,由来旧矣。父老为余言:“岁或旱魃为虐,必祷神而祈焉,多有应。”[4]此外,民众岁时奉祀不绝,在豫西流传着“春秋仲月上戊日祭汤王”的习俗。

洛阳、偃师、孟津、巩县等均有祭祀金龙四大王的祠庙。金龙四大王,名谢绪,南宋杭州钱塘县人,因排行老四,读书于金龙山,故称“金龙四大王”。传说明太祖征战吕梁洪时,谢绪率潮水助阵,遂被奉为水神。金龙四大王信仰以运河为中心,广泛分布于运河区域及黄运一带。而豫西地区因受黄河水患影响,遂金龙四大王信仰较为盛行。从民众立庙参拜的情况即可看出,如偃师县“金龙四大庙三:一在县西南油房庄,一在县东孙家湾,一在县西南韩家村”[21]。新安县“大王庙:一在狂口镇,清嘉庆间重修,现驻保安队;一在西沃街,清康熙间重修”[22]。孟津县“金龙四大王庙二所,有司以春秋二仲及九月十七日致祭”[5]。

由此看见,清代豫西地区的水神信仰是极为丰富的,既有对前代已有之神以及外来神的继承,又新增加了一些地方性神灵。总之,凡是“有用”且“有效”之神灵几乎都被纳入到了豫西的水神行列中,从而丰富了豫西民间的水神信仰体系。

二、清代豫西地区水神信仰的特征

(一)水神信仰的多元性

清代,豫西地区频发的水旱灾害,加之豫西地处洛阳与西安的必经之地,各地商贾往来不绝,各种文化、信仰、风俗在此交汇和融合,决定了水神信仰类型的多元化。豫西民间供奉的水神种类繁多、形式各样,有山川神、龙神等自然水神;有洛神、大禹、黄大王、河伯等本地人物水神;亦有成汤、金龙四大王等外来人物水神,形成了相互包容、和谐并存的神灵信仰状态,呈现出豫西水神信仰主体的多元化色彩。同时,信仰神灵对象的来源也是多元化的,有来自神话故事的神灵,如龙神、山川神等;也有源于历史人物的原型,如大禹、商汤、洛神、黄大王、河伯、金龙四大王等。此外,水神信仰的群体包罗万象,有官吏、士绅、普通民众等各个阶层。如地方官吏,渑池县知县邓琪棻,“爰率属以祷雩,谨朝阳而祈命”[23];同治六年,阌乡县“旱魃为虐,二麦尽枯”,当时驻扎于此的甘肃提督马德昭“斋戒沐浴,虔具香供,伏祈昭格”[23]。如地方士绅,乾隆二十三年,“旱魃为虐,邑侯汪大宗师率绅士等祷雨凤泉”。如普通百姓,新安县的九龙圣君庙“四牌人旱而祷雨,雨不浓则往取水于洞”[23]。总之,豫西地区水神信仰的多元化色彩,符合不同信众的需求,贴近社会不同阶层民众的心理,有着极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二)水神祭祀的地域性

“在传统中国,民间信仰有其内在的一致性……但作为草根社会的一部分,它在各个不同的区域社会中往往又有着不尽相同的表达与实践方式。”[24]豫西地区水神信仰较为多元化,但因水神出现的年代、地域不同,且各有所长,加之地理环境及客观条件的差异,使得水神信仰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各自祭祀的核心区与边缘区。如在洛河流域,因河运之需求,洛阳多次作为航运的枢纽,自然就成为了洛神信仰的核心区。同时,也向洛河下游沿岸,如偃师、巩县等辐射形成信仰的边缘区,这些地区均修建有宓妃庙。又如黄河流域,因受黄河泛滥之苦,黄大王信仰、河神信仰、金龙四大王信仰等较为盛行,因此,河道附近的河神庙之密集程度都是其他区域难以企及的。尤其是偃师县,作为黄大王的故里,更是被奉为黄大王信仰核心区。而在远离黄河的地区,如卢氏县、宜阳县等,更偏向于祈雨的龙神信仰。同时,豫西地区多山川河流,因而民众的信仰多带有明显的山水特色,形成了“观山水以辨雨晴”的民俗。他们往往把祭祀水神的庙宇建在山麓地带、水潭边,或者区域中心地带,以便崇祀。当然,这些水神崇拜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免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也不免有着“病急乱投医”的一面,会出现多种水神的叠加信仰,从而使水神信仰体系变得复杂。

(三)祀神习俗的农事性、功利性和自发性

清代,地处季风气候区的豫西地区降水分配严重不均,“十年九旱”是常有之事,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而农业的丰歉,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因而,与其他的民间信仰相比,农事性就成为水神信仰一个突出特征。

信仰始终为人们的现实需要服务,人们不会毫无缘由地祭祀,只要祭祀,就会有对功利的期寄。豫西民间在祭祀水神的过程中,地方官员、士绅、普通民众都积极参与其中,这不同群体参与祭祀的目的则不同。对州县官吏而言,祭祀的目的可能是诚心为民请命,抑或是赢得政绩。如“卢氏一邑僻处山峭,民虽愚朴,地实荒残,家无积蓄,生计萧条,专望麦莉豆谷,以供天地百神之祀,以给朝廷赋税廪禄之需”,而“时将入夏,膏雨未施,枯焦立见,县令当此而坐卧不宁”,于是县令斋沐设坛,虔诚上告,并且还提到了“县令不敢告无罪,即于尊神亦当速为请命于上帝,以救此一方民也。”[23]但总的来说,官员的祭祀、祈雨行为更多是在灾害还未完全成型前而实行的一种举措。对地方士绅来说,则更多的是为了提高自身地位与一己私利。如《重葺三圣母庙碑记》载:“近村绅耆重葺……绅若民之戴神惠者,咸源源乐输,遴邑绅茹君洛、荆君鸣岐、孙君彤舟董其役,隘者扩之,颓者撤而新之,”最后还提到“捐输各绅民姓名,亦不可以或没也,则勒诸碑阴云”[4],从侧面反映了“修葺庙貌”促使这些地方士绅的声望得到了提升与散播。而普通民众祈雨、祭祀多数是出于对生计考虑。如《创建二龙庙碑记》载:乾隆二十六年大雨“维时合村人跪祝神圣,雨止河落,而人得以宁焉。”[23]由此可见,官员为了仕途,士绅为了声望,普通民众为了生存,都是从自己的实际利益出发,自发地进行祈雨、祭祀等活动,反映了社会群体的民俗心理和价值取向。

三、清代豫西地区水神信仰与区域环境之关系

(一)自然地理环境

自然地理环境是孕育地域文化的基础,亦影响着区域文化间的差异。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证明,人类对自身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的认知、体验以及与该环境的磨合与适应,是民俗生成的本原。[25]清代,豫西地区复杂多样的地貌特征以及气候环境变迁所导致的水旱灾害,是豫西民间水神信仰繁盛的自然背景因素。

豫西地区地形地势复杂多样,北界中条山,南倚伏牛山,西连熊耳山、崤山,东接豫东平原。从地形论,多山地、丘陵,海拔高且起伏大。从气候论,典型的季风性气候,季节降水分配不均匀,降水变率相对较大。在地形与气候的“相互配合”下,加之清代豫西人口压力下毁林开荒进程的加快,使得水旱灾害成为豫西地区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据笔者统计,清代豫西地区水旱灾害情况(见表2),结果显示从1644年清朝定都北京至1912年的268年间,豫西地区共有158年份发生水旱灾害,其水灾共计95年次,旱灾共计83年次。水旱灾害占据清代统治时间的59%,平均约不到两年就有一次灾害发生。这种特定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使得豫西民众对水资源表现出更多的依赖性。同时,也对水产生了敬畏心理,希冀借助精神世界虚无的神灵为他们消除灾害。因此,清代豫西地区复杂多样的地貌特征和气候环境变迁的趋势,与此时期豫西地区水神信仰的发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表2 清代豫西地区水灾、旱灾年序分布情况表

同时,水神信仰具有重要的社会文化功能和作用,是人与自然相互沟通的文化要素。在清代,豫西民众心目中“万物有灵”的自然水神崇拜,决定了水神信仰具有维持自然生态环境平衡的作用。凡是涉水的环境区域,如山川、湖泊、井泉等都有水神居住,并会进行一定的祭祀活动。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对水源之地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总之,豫西地区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与其民间水神信仰的发展一直处于一个互动的过程,它们相互影响,共同发展。

(二)人文社会环境

自然地理环境是豫西地区水神信仰形成的基础,而官方祭祀政策与民间“敬神”的习俗是豫西地区水神信仰不断发展的中坚力量。

从国家层面来讲,豫西地区河流众多,适宜农业发展,自古就是人类生产活动的中心,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到了清代,商业活动更是频繁,扩大了东南至西北物流规模,也带动了河运的发展。如康熙年间,为了转运河南米粮到山西、陕西等地,康熙帝曾下令恢复三门峡漕运,进而推动了豫西民间水神信仰的发展。此外,清代统治者为达到管控地方社会的目的,以神权来巩固政权,以敕封与祭祀的方式将地方民间神灵纳入国家祀典,来满足社会和民众的心理需求,从而稳定区域社会的发展。如顺治三年,朝廷加封金龙四大王为“显佑通济之神”[26]。乾隆三年,敕封黄河之神黄大王为“灵佑襄济王”,光绪五年又封其为“灵佑襄济显惠赞顺护国普利昭应孚泽绥靖普华宣仁保民诚感黄大王”[27]。一旦民间神灵被官方列入祀典中,就会扩大信仰范围,而国家也借此达到管控豫西社会的目的。因而,这种与官方的连续互动客观上推动了信仰的扩展,水神信仰也借助国家的祭祀政策得以延续。

从地方上层来看,地方官员的有力执行则是水神信仰扩展的有效途径。“在古代,地方政府借助于水神信仰所体现的神秘力量,对乡民实施的正是较为有效的社会控制,这必然既有利于乡民社会的稳定,也有利于农业社会生产的有序进行。”[28]据豫西各县志记载,地方官员本着“上承天意而抚恤其民”的原则,在水神信仰传播过程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首先是,地方官员对水神信仰的大力支持。这主要表现在地方官员对水神庙的修建上,祠庙的创修是地方社会的重要事务。据现有资料表明,豫西地区的水神庙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官方的干预下修建的,如灵宝县的龙王祠“同治十三年令周淦重修”[10];阌乡县禹王庙“清光绪十二年知县辛元炘建于西门内东向正殿三楹,十九年知县刘思恕捐修拜殿三楹”[7];光绪十六年阌乡县知县孙叔谦河工告竣后,重建大王庙等等,各县均有,兹不赘述。其次是,政府对水神册封的大力支持。这主要表现在地方官员带领民众祭神祈雨的仪式中,如康熙二十九年大旱期间,卢氏知县谢廷爵“斋沐设坛,即尊神位前,亲赍牒文,虔诚上告,惟异大显威灵,即为转奏。”[23]同时,在治理河道、修建水利设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掺杂着对水神的崇祀。

此外,豫西地区作为中国早期文明的发源地之一,自古就有的民间“敬神”习俗是水神信仰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豫西早期的文明历史中,如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以及二里头文化等开发较早,且远古人祖信仰发达,给予后人无限遐想。关于那时的神话传说层出不穷,三门峡至今还流传着“大禹开辟三门峡”“大禹造桥”的传说。再到汉唐时期,佛道的不断发展,使得“万物有灵”的观念极其浓厚,人们时常运用“仙术”来解决现实生活的需求。如唐开元年间,洛阳大旱,唐玄宗命令梵僧祈雨“不空言:‘可。过某日令祈之,必暴雨。’上乃令金刚三藏设坛请雨,连日暴雨不止,坊市有漂溺者。遽召不空,令止之。不空遂于寺庭中捏泥龙五六,当溜水,作胡言骂之。良久,复置之,乃大笑。有顷,雨霁。”[29]到了明清时期,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豫西民众在信仰上几乎无神不拜,祈雨、祭祀活动只增不减,民间信仰已经成为豫西社会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总之,清代豫西地区的水神信仰,是在区域自然环境、官方祭祀政策以及民间“敬神”风俗的影响之下,由社会各阶层民众共同创造的区域文化意识形态。

综上,在探究清代豫西水神信仰这一庞大的民间信仰体系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其产生、传播、发展有着地域、人文等诸多因素,是在独特的区域地理环境和人类活动共同作用下的产物。在相对封闭而狭小的区域地理环境中,水神信仰已经成为豫西地区农业、手工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影响着民众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俗,丰富着豫西地区的民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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