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发生赡养纠纷,老年人如何维权

2021-07-09文--田莉

晚晴 2021年6期
关键词:老年人生活

文 -- 田 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赡养人互相推卸责任、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等现象。那么,发生了赡养纠纷,老年人如何维权?可以要求哪些人承担赡养义务?笔者分析如下。

常见推卸赡养义务的现象

女儿该不该承担赡养义务?一些地方的风俗认为“养儿防老”,即赡养父母是儿子的责任,女儿无需承担赡养责任。但这种地方风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凡是成年的子女,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均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成年子女该不该承担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女子对父母也负有法定赡养义,这些都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父母尽了抚养义务,不是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故成年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放弃继承权的该不该承担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赡养人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并不以继承财产为前提。无论赡养人是否放弃继承权都不能推卸赡养老年人的责任。……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老年人生活
认识老年人跌倒
老年人再婚也要“谈情说爱”
老年人睡眠少怎么办
老年人噎食的预防、互救和自救
老年人崴脚之后该怎么办?
越来越多老年人爱上网购
生活感悟
无厘头生活
水煮生活乐趣十足
疯狂让你的生活更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