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与玩具化妆品的市场监管要求和安全要求差异分析
2021-07-08李鑫付柚楠李晓庆陈雨欣杨珺
轻工标准与质量 2021年5期
李鑫 付柚楠 李晓庆 陈雨欣 杨珺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 100833)
1 儿童化妆品和玩具化妆品的介绍
1.1 儿童化妆品
儿童化妆品是宣称适用于儿童使用的化妆品[1],换言之儿童化妆品属于化妆品。根据《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2]的规定,儿童化妆品的适用年龄为12岁以下(含12岁)。按化妆品的用途将其分为两类,一个是特殊化妆品,另一个是普通化妆品。大部分儿童化妆品归属于普通类化妆品。
1.2 玩具化妆品
玩具化妆品是儿童扮演角色时涂饰用或给玩具(如玩偶等)涂饰用的产品[3]。根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3]的规定,玩具化妆品的适用年龄为14岁以下。为了便于区分,可将玩具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非强制性产品认证分为两大类。单纯的玩具化妆品不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2 儿童化妆品和玩具化妆品在市场监管要求上的差异
2.1 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要求
目前国家对化妆品采取生产许可证制度的管理方式,生产化妆品的企业需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4]、《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进行申报。特殊化妆品的管理模式为“注册管理”,普通化妆品的管理模式为“备案管理”。特殊化妆品需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之后,才能生产、进口。国产的普通化妆品需要在上市销售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进口的普通化妆品应该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后方可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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