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产生、守成与创新
2021-07-07姜川
金卡生活 2021年7期
关键词:规则
姜川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生效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银行卡规定》)。对于支付业界来说,这是关于支付民事责任最为重要的一份司法解释,系统性地规定了费用收取、诉讼时效和盗刷责任三方面的内容,尤其是盗刷责任的分担规则相对较为系统。本文试图在目前各项关于《银行卡规定》的解读之外另辟角度,讨论该司法解释的产生、守成与创新。
“难产”的司法解释
《银行卡规定》2018年6月6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当年6月30日意见征求结束,然而依据正式版的《银行卡规定》,该司法解释于2019年12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5次会议通过,直至2021年5月25日才发布。该司法解释从征求意见到出台一反常态地长达3年,这对于司法解释而言并非惯常操作。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出台的艰难。
《银行卡规定》的漫长出台过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一部司法解释的出台需要经过“立项—批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并修改—研究室审核—审委会讨论批准—发布”七个步骤(图1)。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按照最高院的分工,《银行卡规定》是由民事审判第二庭(以下简称“民二庭”)负责起草。2015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时任庭长杨临萍在《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中透露“我们正在研究制定银行卡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在此之后两年半才形成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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