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应在治理网络暴力中主动作为
2021-07-06朱永新
方圆 2021年9期
“随着网络发展,诸如网络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频繁发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表示,网络暴力中的“网络暴民”利用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开放性对当事人实施人肉搜索、集体审判、人身攻击,一系列的行为失范最终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实質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一种延伸。
在朱永新委员看来,网络的出现及快速发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形态、价值观念以及传播方式。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互联网成为了人们表达自己观点的高地。然而,技术往往都是一把“双刃剑”,利用与被利用终会造成两种不同结局。网络暴力便是人们非理性利用网络技术的苦果。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其杀伤力呈指数级增长,往往给被害人和社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中国内地第一个“网络暴力”现象——2006年的“高跟鞋虐猫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已有十四年,此事件之后,网络暴力愈演愈烈,成为社会之殇。
究其原因,朱永新委员认为,主要是网络媒体的隐匿性和开放性,“法不责众”效应明显。网络的隐匿性在追求言论自由的同时也为网络施暴者培育了行为失范、无责任感的沃土。并且,伴随网络互动开放性的特性,网络权利行使的成本在降低,借助网络平台发布诽谤、诋毁他人的言论易如反掌,“网络民主”被滥用。
“另外,由于网络发展十分快速,网络暴力表现形式更是花样百出,而我国的立法工作进度缓慢,难以与其同步。……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