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应用需重视的问题
2021-07-06康春鹏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21年8期
康春鹏
当今时代,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信息革命,大数据成为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加速融合的关键时期,《数字乡村发展规划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以及2020年和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把农业农村大数据放在了突出重要位置,以期建立“用大数据管理、用大数据决策、用大数据分析、用大数据创新”的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预测预警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核心功能,摆脱靠天吃饭的窘境,变革农业生产方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了更好地发挥数据价值,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应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警惕“信息化不等式”。“信息化不等式”是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汪向东2006年提出来的,可以表示为:“能力≠应用≠有效”,也就是说在信息化发展中,能力建设的水平不等于应用水平,信息能力被应用的程度不等于产生实际的效果。“信息化不等式”来自多年来的信息化实践,是对信息化建设规律的高度概括。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正处在由能力建设为主向应用主导转变的关键阶段。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应用要逃离“能力≠应用≠有效”的魔咒,就要充分依托现有资源,进一步推进硬件设施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适当使用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公有资源,防止浪费和重复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行业需求展开,推动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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