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符号学在艺术中的应用
2021-07-06陈显伦
名家名作 2021年6期
陈显伦
作者单位:广东省显林斋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如果承认艺术是一种视觉传达的表现语言的话,符号学则是伴随其成长的一门解释性学科。在传统的书法、绘画艺术作品中,表现手段成了主要语言结构,其章法、技法、构图、色彩以及人物形象的选择构成了符号的完整结构,在这里一并形成了“审美”的评价体系。而随着观念的介入与决定艺术品性质的因素的日益丰富,符号学的运用也变得纷繁复杂。尤其在当代艺术中,对平面绘画领域局限的冲破,实物所承载的“所指”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其固有的范围,但在米柯·鲍尔的“事件”与罗兰·巴尔特的符号学说中似乎能寻找到与之对应的解释方法。
一、符号学的起源
符号是指示事物的标记,符号学则是对符号及其指示特征和表意机制的研究。符号学一词来自古希腊语,由西方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约前460—前370年)创用,意为“症状观察”。比希波克拉底稍晚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将符号现象引入哲学研究,指出符号是书写文字所指示的,并非文字本身,而是文字之外的事物,不仅是具体的某一事物,而且是具有相似性的相关事物。在柏拉图的语境中,符号的功能是再现的,也即以“圆”字来再现圆的形态和圆的概念。符号的再现性,是两千多年来西方学者研究符号现象的关注要点。在比利时学者迪弗看来,艺术品注定是由符号构成的,而“艺术”一词本身注定是一个符号。
因此,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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