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背景下的医院绩效体系建设
2021-07-01蒋敦科吴芳兰杨兰
健康之家 2021年1期
蒋敦科 吴芳兰 杨兰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要求全国各省市实施的《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中,从国家层面对三级医院的定位、发展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医院的精细管理,如住院次均费用、人均药费、人均耗材费用等提出了更为精准、精确和严格的要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也新时期的对医院的运营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医改的深入,按DRGs进行医保付费被提上改革议程。公立医院急需进行DRGs内部绩效考核调整,以应对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采用DRGs收付费的方式后,医院对患者的药品、耗材、检查等投入全部都变成医院提供的诊疗服务的成本,而不是医院取得收入的手段,尤其是2020年9月广西地区本级三级医院开始推行DRGs医保支付[1]。在上述新形势下,国家又相继推出了药品、耗材实行零加成,药品与耗材由收入转为成本支出,三级医院必须变革绩效考核模式,调整收入结构,管控成本、开源节流,才能实现医院的良好运营。基于此,省内外三级综合医院不断探索内部绩效考核及质量管理模式,从关注临床效益转向关注学科建设,关注规模扩张转向关注内涵发展,从而转变医院运营模式。
1DRGs简介
DRGs作为按病种付费的方式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内涵早已突破了付费的局限,更多地延伸至医疗质量管理、医院绩效考核、学科发展评价等诸多方面。DRGs作为一个质量管理的工具,用于内部的绩效考核,使得不同科室间、同一科室不同时期的数据,有了一个相对客观、科学的衡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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