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公司注册地起诉,为什么法院给移送了?
2021-07-01高靖凯
中关村 2021年5期
高靖凯
中广公司(化名)欠天树公司(化名)货款,天树公司到中广公司的公司注册地来起诉,怎么法院给移送到别的法院了?民事诉讼法不是规定被告住所地管辖吗?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聊聊不得不知的管辖那点事。
中广公司与天树公司曾签订《承揽合同》,双方约定由天树公司供货,中广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天树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但并未收到货款。于是,天树公司来到中广公司的注册地打起了官司。
就在开庭之前,案件该由哪家法院审成了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双方在《承揽合同》中约定,对于争议“应提请在北京市人民法院诉讼。”经受理法院调查,合同履行地与中广公司的实际经营地都不在本地,遂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双方协议约定了管辖,就一定要按照协议办吗?
不一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无法根据管辖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或者管辖协议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话,就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比如在本案中,双方约定由“北京市法院管辖”,就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况,应当按照关于合同纠纷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2、那合同纠纷该由哪家法院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合同纠纷的管辖要根据两个连接点确定:
1、被告住所地。
2、合同履行地。
3、中广公司都在当地注册了,为什么不能由当地法院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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