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实施后 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流动风险防范研究
2021-07-01陶燕君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21年5期
陶燕君
【关键词】外商投资法;外汇管理;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流动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1)05-012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1],原“外资三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相应废止 [2]。《外商投资法》对我国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和管理等进行统一规定,是中国打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该法的施行开启了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新征程,在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带来更多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1 《外商投资法》的主要内容及其颁布意义
1.1 《外商投资法》的主要内容
作为中国外商投资领域全新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迈入制度性开放的新时代。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投资准入方面。明确外商投资的界定,将该法实施前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统一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将外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情形;规定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 [3],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强调准入前国民待遇。
二是投资促进方面。规定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和企业的沟通机制;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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