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电厂海洋生物辐射影响评估
2021-07-01杜红燕熊潇颖魏其铭白晓平
科技视界 2021年15期
杜红燕 平 昊 熊潇颖 魏其铭 白晓平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100840)
0 引言
我国核电厂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同时,国家生态保护要求日益严格,2015年以来,国家发布了多项核安全和生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比如,2017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6年1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017年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等。
HJ808—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1]中明确要求“描述非人类生物辐射剂量学分析方法以及评价模式和参数,并估算对非人类物种的辐射剂量……给出流出物排放对非人类物种所致辐射影响的概括性分析和评价”,其中多达六个小节涉及到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的相关内容。目前生物辐射影响评价已经成为我国核电厂选址、建造和运行各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和执照申请中一项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内容[2-5],并且其重要性在生态保护的大背景下日渐凸显,越来越受到审评部门和公众的关注。
1 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及代表性生物选取
为全面、系统地反映厂址邻近海域内主要环境要素和海洋生物各生态类群的现状,跟踪施工期间液态流出物和温排水排放对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往往需要开展多项专题调查,如海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施工期间海域环境监测、海洋生物及海域重要代表种的调查、取水生物损失量调查、温排水和余氯原型观测及模型校验以及对海洋物的影响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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