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权利”抑或“权力”:辨析与再认识
2021-06-28杨云霞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1年6期
【摘要】在对话语权的研究中,对“权”一词有多种解释,包括权利论、权力论、权利与权力统一论等。这些理解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会影响话语交流的平等性、交互性,不利于话语的有效传播,容易引发对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的误读,不利于中国在交往关系中提升话语权。对于话语权,应将其界定为一种基于话语传播或实践力量而产生的话语的影响力,是动态的过程,其形成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最终表现为情感或价值上的认同。
【关键词】话语权 权利 权力 意识形态领导权 影响力
【中图分类号】G122/G2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30.023
话语权在已有研究中的界定和解读
话语权(power of discourse)一词最早是由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于1970年在其发表的演说《话语的秩序》中提出来的。其后,话语权成为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国际关系学等诸多学科及实践中常用的专业词汇。根据对话语权的不同理解,学者们对话语权的含义分别做了不同的界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话语权就是说话权、发言权、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亦即说话和发言的资格和权利。例如,对已有事态的解释权、对自我利益要求的申诉权、对违法违规的举报权、对欺骗压迫的抗议权、对政治主张的阐发权、对虚假事件的揭露权、对罪恶事实的控诉权、对错误观点的批判权等,都属于话语权。[1]
第二种观点认为,话语权是一种权力。如有人认为话语权是一种影响他人的权力,也有人认为是公民以话语的方式自由表达诉求、影响他人、社会乃至政策决策的权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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