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制史上的若干个“第一”
2021-06-28陈洪波
党员生活·下 2021年5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陈洪波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
100年来,党内法制建设与党的建设相生相伴、风雨同行。国家有国家的法制史,党也应有党的法制史。从特定意义上讲,党的历史也是一部党内法制史。可以参考国家法制史的体系,构建党内法制史的框架。本文管中窥豹,仅从“一斑”的视角,以时间先后为序,列举党内法制史上的若干重要节点,即“第一”:
第一个党内法规。党的一大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并通过了党的第一个纲领,明确“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消灭资本家私有制”以及联合第三国际。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是第一个党内法规。
第一个党内根本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党章是党内根本法。党的二大通过了党的第一个章程,对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纪律作出具体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这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第一个党内根本法。
第一个党内组织法。党的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这是第一个党内组织法。
第一个反腐败党内法规。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第一个反腐敗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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