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的功能和复杂性及其化解路径
2021-06-25徐国海
中国农村科技 2021年6期
文/徐国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市场体积愈加庞大,仅靠市场的调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无法达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安全事故频发:“苏丹红”“瘦肉精”事件等一系列骇人听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仅使企业丧失了消费者的信任,更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是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必要手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政府和市场协同发挥作用,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管系统。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的功能
农产品安全管理系统可以归结为“人理”“事理”“物理”三大类。“人理”是指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出相关人员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主导作用。“物理”则强调农产品安全监管必须遵循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客观规律以及农产品的自然属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和前提。“事理”则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手段和政策,具象地对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通过“人理”“事理”“物理”三个方面的综合作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发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其中,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功能体现在农产品生产形成产业化,农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化以及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竞争力提升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