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科学体系建设初探
2021-06-24赵灵运李利
中国化妆品 2021年6期
赵灵运 李利


2021年1月1日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执行,为我国化妆品监管科学划定了纲领性的版图。今后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所要求的“放管服”理念,应对未来创新产品的监管挑战,适应世界化妆品产业新发展形势,增强我国化妆品研发创新动力,提升我国化妆品品牌竞争力,是摆在我国化妆品从业者和监管机构面前的重大命题和系统工程。
本文从政策制定、原料管理、安全评估、功效评价和人才建设等方面多层次地对化妆品监管科学体系建设进行初步探讨和展望。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在带给生活巨大改变的同时,也存在各种已知和未知的安全隐患。针对如何确保先进技术文明产品与人类需求和谐发展的问题,以政治、经济、法律等多种社会科学作为支撑,以“安全有效”为目标,与科学技术相互融合的“监管科学”应运而生。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化妆品在人们
化妆品监管科學涵盖面广
监管科学(Regulatory Science)是一门旨在为监管框架中的决策提供依据的新兴科学,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此后逐渐得到充实和发展。
日本国立卫生研究所的Dr.Mitsuru Uchiyama在1987年提出相关“监管科学”内容:监管科学以实验科学(Experimental Science)得到的数据为依据,将其结果进行整合评估,并阐释这些数据结果对政策制定的意义,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指导原则来对整个产业发展进行规范。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从实际需求出发,对监管科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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