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茄子为例浅谈DUS测试中申请人需注意事项
2021-06-24邓姗
上海蔬菜 2021年3期
关键词:一致性
邓姗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 奉贤201415)
2016年1月1 日,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施行,其明确要求申请保护和登记的作物品种应具备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简称DUS)[1],并在作物审定或认定时由具备资质的测试机构出具DUS测试报告[2]。同时我国自2017年9月30日后暂停征收申请作物新品种保护的申请费、审查费和年费。自此育种人员申报植物新品种权的积极性得到大大提高,申请量急剧增加,然而有些申请人对DUS测试了解不够详细,致使申请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比如育种人员在育种过程中有田间除杂的过程,对品种的纯度要求较低,但DUS测试中对收到的所有种子认定为该品种的一个完整群体,种植过程中出现的杂株被认定为异型株,造成部分品种的一致性不合格;育种人员的判定标准与DUS测试的判定标准有差异,导致在品种特异性的判定上出现分歧。为帮助育种人员更好地了解DUS测试,我们以《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茄子》(GB/T 19 557.20-2017)(以下简称本指南)为例,对茄子DUS测试的关键内容进行解读分析,并提出DUS测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以提高测试的合格率。
1 DUS测试指南解读
1.1 测试范围
本指南适用范围为茄属茄种茄子(Solanum melongenaL.),不适用于其他作物。
1.2 测试方法
测试方法包括测试周期和测试地点。测试周期至少为茄子2个独立的生长周期,即2个生长季节。部分地区茄子1年可种植2茬,但春季和秋季环境差异较大,茄子的性状表达明显不同,不能作为2个生长周期,因此本指南中的2个周期指2年,即在同一季节播种、种植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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