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厘米枪形钥匙扣案”始末
2021-06-22
新传奇 2021年23期
今年6月4日,备受关注的“4厘米枪形钥匙扣案”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共有15名被告,其中3人因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4年,其余12人免于刑事处罚。该案宣判后,引发了“什么算是枪支”的讨论。
枪形钥匙扣被认定为枪
据报道,厦门的李安龙从小是一个机械迷,大学学的也是机械专业。婚后,他开了一家售卖工艺模型的网店。
2012年,李安龙从国外网购了一个钥匙扣挂件,形状是袖珍版的“左轮枪”(以下称为枪形钥匙扣)。第二年,他以枪形钥匙扣为原型,委托他人进行复制生产,并在微信朋友圈和网店售卖。据悉,该枪形钥匙扣长4厘米,重约20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完全按照“左轮枪”的形状和结构制作,有扳机、枪管、转轮(可打开填弹)等。
在供述中,李安龙承认有时会把摔炮中的火药拆下来做成子弹送给买家。弹丸直径1.8毫米,小于普通的米粒。
因为枪形钥匙扣形状特殊,2015年8月,厦门警方对此进行过检查。但检查后没有任何处罚,也未禁售。
2018年,辽宁鞍山警方在网上发现涉枪信息,逮捕了相关嫌疑人。之后,警方在其聊天记录中发现了枪形钥匙扣的交易信息。
当年7月31日,李安龙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逮捕。
经鉴定,李安龙出售的枪形钥匙扣是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枪口比动能超过国家规定的1.8焦耳/平方厘米。随后,委托生产商和代理商均被逮捕。
从李安龙被捕那天起,案件一直被持续关注,同时引发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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