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的系统性风险抵减效应
——Basel 3.5准则下来自科创型企业的实证
2021-06-21刘妹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刘 妹
(安徽新华学院 财会与金融学院,安徽 合肥 230088)
0 引 言
自2016年试点以来,投贷联动便成为推动我国实体经济深入发展和金融驱动创新的重点工作,利用商业银行与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协作的模式,通过股权形式向目标公司输入资金,以满足处于不同生命阶段企业的融资需要。它既是一种综合型金融创新服务,也是金融供给侧改革有效推进的重要举措。[1]45-55从商业银行角度来说,开展投贷联动金融服务存在两方面风险:投资的市场风险与贷款的信用风险。[2]47-51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风险与其他信贷业务风险存在明显的差异,突出表现在其资金支持对象主要集中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型企业,这类企业深受复杂的市场环境影响,无法挂牌上市的概率较大,商业银行很难对企业的市值做出准确衡量。[3]83-95此外,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也是商业银行在参与投贷联动之后风险退出的关键,尤其当资本市场参与者较多、流动性充足时,能否减少商业银行所持科创型企业的股权比例、降低退出的信用风险也是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内容。[4]45-53投贷联动改革下商业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2016年初,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提出的最新监管规则(Basel 3.5)对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作出要求,基于以资产相关性系数(投资与贷款的共同风险因子)为主要指标的高级内部评级法,采用ASRF模型研究了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及其特征,为学界探讨商业银行开展投贷业务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和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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