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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文化的自律他律与发展探析

2021-06-20马宁阮一婷

传媒 2021年10期

马宁 阮一婷

摘要:当前,以电商、真人秀、游戏等直播为代表的传播形态广受关注,网络直播自2016年“中国网络直播元年”发展至今,用户规模已突破六亿。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直播带货进一步推动了电商直播普及应用,但以主播为焦点的舆情事件也层出不穷。在以直播平台、MCN机构、网络主播、商业企业以及监管机构、协会组织等为主体的网络直播数字文化传播体系下,有效的自律他律已成为网络直播发展需要从数字媒介素养、社会协同共治等方面解决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网络直播 数字文化 网络治理 电商直播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其中电商直播用户3.88亿。2016年被视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网络直播逐渐成为公众广泛参与的新兴数字文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网络直播尤其是电商直播加速普及,形成了以直播平台、MCN机构、网络主播、商业企业以及监管部门、协会组织等为主体的数字文化传播体系,其网络治理的自律他律成效,将影响网络直播的正向创新与良性发展。

一、自律:网络直播主体需提升数字媒介素养

随着直播平台发展和专业门槛降低,2019年网络直播开启“电商直播发展元年”,直播带货成交额达4512.9亿元,薇娅、李佳琦等头部主播备受关注,而商品质量、虚假宣传、数据造假、售后维权等负面事件也引发热议。主播尤其是电商主播的自律问题,成为直播带货热潮中社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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