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1-06-20王庆何倩张弓
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15期
王庆 何倩 张弓
近年来,东北地区面临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甚至出现停滞、衰退迹象。针对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困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只有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才能有效遏制东北资本、人才流失状况,打破所谓‘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说法,使资本、人才成为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助力”。未来一段时期,在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过程中,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进一步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东北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东北全面振兴有着重要意义。
一、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构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既要考虑国际和国内其他地区现有的评价指标,又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本文在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内外兼顾原则的基础上,参照“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四方面表述(即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將政务服务水平、法治建设水平、市场环境水平、城市信用水平确定为基本评价维度。同时借鉴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世界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以及科研院所的既有评价指标体系,最终确定11项一级指标及16项二级指标。
二、营商环境对标分析
以上述评价指标为基础,将黑龙江省A市作为研究对象,选取广东省中山市、浙江省嘉兴市和河南省漯河市作为对标城市,通过指标对比客观评估A市营商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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