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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民事案,为何15年未审结?

2021-06-18白兆东

财经 2021年10期

白兆东

图/IC

一起并不复杂的民事案件,却历经15年审理,至今仍悬而不决。

该案审理期间,历经检察监督、上级法院审判监督、全国人大代表监督,以及媒体监督。但是,所有的监督机制,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咸阳市中级法院”)面前全部失效。

依据2018年4月2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3个月。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日。

因此,历时15年,案件仍未审结,实属罕见。

2021年2月,随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展开,当事人就该案严重超出法定审限等问题,已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进行实名举报,使得这一“奇案”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跨省案中案

2005年6月,山西久久兴物资有限公司(下称“山西久久兴”)分别向山西恒康乳业科技公司(下称“山西恒康乳业”)、山西通泰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西通泰昌”)出借1030万元。但两家公司没能按照约定期限还钱。多次催债无果后,山西久久兴把两家公司告上了法庭。

2006年8月1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太原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为两家被告承诺以土地及厂房作保的陕西省瑞康源乳业有限公司(下称“陕西瑞康源”),被判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对其名下资产进行查封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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