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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农村留守老人的社会支持体系重构*
——基于X社区的实地研究

2021-06-17军陈

关键词:子女养老家庭

张 军陈 思

(安徽大学a.社会与政治学院;b.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230601)

农村留守老人是指那些因子女(全部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农村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年迈老人。①本文的农村留守老人家庭不包括无子女家庭。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留下了一个个守望家园的孤独背影。2018年度《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已有1600万农村留守老人,这个庞大的数字与社会给予他们的微薄关注形成强烈反差,农村留守老人在物质保障、生活照料和情感满足上都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他们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居住环境较差,或承担着繁忙的体力劳动,或担负着抚养、教育孙辈的重任,甚至遭遇排斥,闲暇时无处可去。受自身发展条件的限制,各社会支持主体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功能弱化、服务缺失、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留守老人在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如何借助多元化力量建构综合性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农村留守老人走出困境、有效融入乡村社会,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农村社会问题。

2020年入梅后,安徽省出现多轮强降雨,由于持续时间长、强度大,汛情发展快速,多处出现险情,灾害损失严重。对于灾区农村留守老人而言,灾害带来的伤害尤甚,灾后面临的问题更加严峻,本就处于弱势群体的他们,在此次洪涝灾害之后显得更加无助。基于此,笔者采用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相结合的方法,对受此次洪涝灾害影响的X社区中的留守老人展开调查,了解灾后农村留守老人在社会支持方面面临的困境,并据此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期进一步促进灾后留守老人生活处境的改善,重建和强化灾后留守老人社会支持体系。

一、留守老人四维社会支持框架及其需求分析

“社会支持是一定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社会行为。”[1]根据研究需要,笔者依据内容不同将社会支持分为物质生活支持、生活照料支持、精神支持三类。依据老人面临问题的复杂性和社会支持建构的多重性,笔者构建“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四维框架,为打造综合性社会支持体系、缓解其困境奠定基础。在四维社会支持框架中,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正式支持,社区提供“准正式支持”,家庭与邻友网络提供非正式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和其他专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技术性支持。这四类支持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并举的社会支持框架体系。

(一)留守老人照料的四维支持框架

由于家庭主体功能的弱化、社区养老基础条件薄弱、基层政府投入不足等问题,传统的以家庭为主,政府、社区、社会组织为辅的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模式已经不符合当前我国的养老趋势。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先认清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在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环节中所扮演的角色,明确应履行的职能,通过建立留守老人“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四维支持框架,实现农村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

1.作为正式支持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首先,政府要发挥其作为社会管理者的引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模式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养老发展环境。在四维支持框架中,政府扮演主导角色,需要直面当前我国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出台针对留守老人的公共政策,将“留守”纳入政策考虑范围内,通过调整社会政策来填补家庭功能的缺失。[2]其次,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扶持,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更加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最后,政府要建立“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接地气”的农村养老服务,改善目前农村留守老人的福利保障处于被边缘化的现状。2.作为“准正式支持”的乡村社区

当前,我国农村青壮年大规模流入城镇,乡村社区作为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载体在农村留守老人养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乡村社区要关注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建设,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在社区中引进专业的社会组织服务。同时,社区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载体要发挥在四维支持框架中的协调作用,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其更好地沟通。其次,社区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能,监督并了解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收集本社区留守老人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评价,从而督促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及时获得反馈可以为政府购买服务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提升政府的购买质量,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水平以及接受服务的农村留守老人满意度水平。通过社区的枢纽作用,建立“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的留守老人服务网络,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作为非正式支持的家庭及邻友网络

社会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服务、解决养老问题的同时,要意识到在任何时候家庭都是养老服务供给的基本单位,是为留守老人提供经济和精神支持的重要来源。社会提供的养老服务只能暂时解决老人在物质和情感上的困难,只有家庭才能长久稳定地给老人物质和情感上的支持。现代社会,农村劳动力为寻求更好的发展大量流入城镇,父母与子女长期分离使传统的孝文化日益淡化。发挥家庭在四维支持框架中的作用,需要子女积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即使外出打工仍要尽可能与家中老人保持联系,避免老人产生被“抛弃”感。子女的经济支持是留守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外出务工提升了子女的经济供养能力,保障了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邻居、朋友作为非正式支持的支援力量,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心理慰藉也是不可或缺的。[3]153“守望相助,邻里相携”,好的邻友关系不仅能帮助留守老人解决燃眉之急,还能丰富老人的闲暇时光,保障其身心健康。

4.作为专业支持的各类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中的承接者,承担着直接面向农村留守老人提供服务的重要责任,其在满足服务需求的同时要获得政府、社区的认可。“激发社会组织的社会参与活力,是对农村留守老人‘四个老有’需求的进一步保障,是对政府和社区社会支持力量的补充与完善。”[3]152专业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农村留守老人接受服务的质量。社会组织要提高服务质量,必须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强化组织内部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建立人才吸引机制、奖罚机制,有效留住人才;通过第三方培训机构不断提升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从而提高社会各界对于社会组织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二)灾后农村留守老人社会需求分析

本研究共访谈和观察X社区20位留守老人,每次访谈均在2小时以上,对一些老人还进行多次访谈。调研结果显示,目前X社区的留守老人面临物质支持不足、生活照料支持缺乏、精神慰藉缺席等困境。

其一,物质生活支持不足。许多灾区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条件较差,居住环境有待改善。通过走访发现,X社区大部分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环境非常简陋,基础设施跟不上,20%的老人屋里仅有一些照明设备和一张床;农村留守老人自身收入普遍较低,经济来源主要是土地收入、国家补贴以及外出务工子女提供的赡养费。访谈了解到,X社区60%的留守老人的年生活消费只有3000元左右,他们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洪涝灾害后农作物被淹、房屋受损等使他们的生活状况雪上加霜。

其二,生活照料支持缺乏。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大批农村青年纷纷流向城市,导致农村留守老人数量越来越多。农村留守老人不仅要承担繁重的农活,还要打理全部家务。随着年龄的增加,老人的行动力和体力逐渐跟不上他们所要承担的任务,但是他们仍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照料农作物、完成繁忙的家务、照顾自己甚至孙辈。灾区农村留守老人既肩负着重建家园的重任,又承受着独守的辛酸。长期的过度劳累使老人体力衰退,健康每况愈下,甚至落下一身疾病。

其三,精神情感支持缺位。一方面,X社区留守老人的子女常年在外地务工,他们工作压力较大,无暇顾及年迈的父母,因而留守老人来自子女的陪伴、安慰等精神支持基本处于缺席状态。另一方面,留守老人忙于看护孙辈、种田做工,同伴之间的精神交流有限,互助性情感支持网络尚未完善。灾害发生后,社区忙于应对救助与重建工作,未能建立有效的精神慰藉机制,缺乏对留守老人的情感支持。X社区大部分留守老人的收入主要源自农作物销售和子女赡养。灾后,老人们赖以生存的农作物遭到摧毁而没有了收成,或者因道路受损,农作物无法运输销售,辛勤的付出毁于一旦。突如其来的灾难令许多农村留守老人一时无法接受这种变故,致使其失去了生活的盼头,丧失独立的生活来源,对生活应有的信心和激情大为降低。

二、灾后留守老人社会支持困境

在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需要共同合力、相互协作,对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及时有效、有针对性的帮助,使他们能摆脱困境。在缺乏协作的情况下,四重主体对灾区农村留守老人的社会支持暴露出诸多问题。了解灾后留守老人社会支持困境是构建留守老人社会支持系统的起点。基于此,笔者根据在X社区的实地调查和访谈,描述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等在为留守老人提供帮助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灾区留守老人的主观感受,厘清调查对象需要获得哪些支持。

(一)灾后基层政府正式支持存在短板

1.农村经济政策亟待完善

政府支持在经济方面主要是提供一系列的经济措施,保障留守老人的基本生活。例如,对被淹的农作物以每亩600元进行补贴,对因洪水造成的房屋损坏进行修缮以保障留守老人的住房安全,对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提供低保,对符合政策条件且达到法定年龄的老人提供养老保险金,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生活的压力和因洪涝灾害造成的影响。但是,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健全,他们的经济收入非常有限,抵御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由于留守老人的基数大,政府无法逐个了解他们的现实情况,即使尽力将灾害对留守老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老人的正常生活仍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访谈的20位留守老人中,年龄在60~75岁的有16位,仍从事农业劳动;4位7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依靠子女供养。老人们表示,平时依靠国家政策扶持他们可以吃饱穿暖,但灾难发生后,他们的生活遇到困难,迫切需要依靠完善的政府灾后补助机制摆脱困境。此外,留守老人被安置后未得到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有老人提出,“实在动不了,不想再给家庭、社会添麻烦了”。老年人在灾后出现的负面情绪需要被重视,要及时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不能让老人觉得自己成为沉重的“包袱”。

2.养老综合服务体系急需建立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发展缓慢,供需矛盾明显,而且受“养儿防老”“落叶归根”等传统思想影响,更多的农村留守老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然而,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养老模式尚未健全,老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子女的赡养金,缺乏稳定性,同时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土地养老无法得到保障。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这一层面的日常照料主要是建立一些养老福利机构,但没有提出具体措施来完善家庭养老模式。即使有小部分留守老人可以接受去养老福利机构,但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而达不到养老标准,只能望而却步。

3.乡村文化振兴策略亟待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文化振兴有助于重塑乡村文化、丰富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家庭日趋小型化冲击了传统乡村孝道文化的根基。此外,农村集体活动、传统节庆活动的减少加剧了留守老人的孤寂感。灾后,虽然X社区对留守老人开展了探望活动,组织一些乡村文化活动以丰富留守老人的生活,转移他们因洪灾造成生活上各种损失而产生情绪上的负面影响;但是这种活动开展的次数相对较少且规模较小,不能满足农村留守老人精神文化层面的需求。因此,基层政府、农村社区、家庭等方面需要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留守老人生活的文化氛围。

(二)灾害使社区“准正式支持”雪上加霜

1.经济补助亟待加强

社区层面的经济支持主要是留守老人在生活遇到困难时向社区其他成员求助。洪灾后,X社区有些老人房屋受损严重,政府补贴无法完全救助这些受灾严重的留守老人,老人的子女也一时不能提供经济支持。这种情况下,老人们只能向邻居或朋友借钱。这种经济供给具有不稳定性,因为X社区的家庭经济状况都一般,甚至较差,洪灾后大部分家庭只能勉强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没有能力为其他人提供帮助。

2.日常照料需要强化

农村社区邻里之间感情浓厚,关系亲近,和城市相比更能做到真正的“远亲不如近邻”。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社区邻里之间的互相帮扶。在灾害来临时,X社区部分留守老人由于行动缓慢被困家中,在社区邻里的帮助下才得以脱险。然而,邻居的帮助毕竟是有限的,即便相距很近也不能像家人一样吃住都在一起,老人的日常生活大部分仍需依靠自己。社区基层组织对于留守老人的帮助也仅停留在定期上门了解情况。访谈中,20位留守老人中仅有2位高龄老人表示平时村干部上门拜访会帮他们扫扫地,偶尔会用村干部的手机给在外的子女打电话。受灾后,X社区基层组织只是上门了解受灾情况,并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精神慰藉匮乏

精神慰藉对留守老人来说非常重要。留守老人子女不在身边,常年独自生活,连说话的人都很少,精神上的孤独感成为影响他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访谈中,一位老人说道:“什么时候觉得自己老了呢,不是别人叫他老头儿的时候,而是别人叫他‘三等’公民的时候,‘三等’公民就是等吃、等睡、等孩子。”洪灾后,有部分老人失去了忙活一整年的农作物,精神受挫。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虽然对有需要的家庭进行了探访,但没有及时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安抚与帮助。灾后留守老人们没有可倾诉的对象,难以排解生活中的负面情绪。

(三)灾害使家庭及邻友网络的非正式支持显得孱弱

家庭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情感归属区域,家庭支持是政府支持和社区支持无法替代的。[4]老年人更愿意从儿女那里获得经济支持、从家庭获得归属感和精神慰藉,可以说家庭支持程度决定着留守老人的晚年幸福指数。事实是,大部分进城务工子女常年不在老人身边,可能一年只有春节才会回家陪伴老人,对留守老人的日常照料严重缺失。此外,受子女经济条件的限制,父母的经济供养无法得到稳定的保障。访谈中,一位老人说,“平时家里太安静了,就放放电视让家里有点人气”,“我没事的时候就坐在家门口,想想孩子孙子,一天也就过去了”。像大部分农村留守老人一样,X社区的留守老人过惯了苦日子,他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只希望能在子女身上得到一丝精神慰藉。然而,有时候这份渴望却成为奢望,留守老人在精神上十分孤单。洪灾后,X社区只有小部分留守老人的儿女回家陪伴父母料理后续事务,而大部分老人要独自面对洪灾造成的种种物质损失,甚至独自面对身体和精神上出现的问题。

(四)灾难使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尤为匮乏

近年来,有许多自发的社会组织和爱心志愿服务小组成为关注灾后留守老人的一股新的力量。在X社区,这些自发组织会定期看望留守老人,给他们送去一些生活必需品,为他们修缮房屋,陪他们聊天,从而减轻留守老人的内心孤独,帮助他们走出灾后困境。然而,一方面社会组织由于数量少、规模小、力量有限、覆盖面窄,不能持续地为留守老人提供帮助;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介入留守老人帮扶的机制尚未健全,缺乏制度保障,且专业化程度不高,其对留守老人的帮助本土化经验不足,缺乏针对性。此外,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服务认同度不高,限制了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农村留守老人的社会组织支持还有待开发。

三、灾后农村留守老人社会支持体系的重构

对灾后农村留守老人的帮助中,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政府往往扮演购买者的角色,起到制定政策、宣传推广、监督管理等作用。政府制定政策,通过社区向社会组织购买专业的社会服务。社区作为连接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枢纽,扮演着协调者的角色,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同时,社区通过监督社会组织服务过程来保证服务质量,保障政府的购买质量。在服务过程中,社区通过了解、收集留守老人们的意见,及时获得反馈,从而配合社会组织灵活、有针对性地改善服务,使灾后农村留守老人获得更加有效和高质量的服务。灾后留守老人安置帮扶,需要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四维联动,构建全方位的社会支持体系(见图1)。在洪灾的冲击下,如何更好地帮助灾区农村留守老人面对问题,聚集力量、寻找机会走出困境,需要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共同努力。

图1 灾后农村留守老人社会支持体系建构策略

(一)完善政府的灾难补助政策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在灾害面前有责任有义务通过制定、实施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制度保障留守老人的基本生活,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政府应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完善灾难补助政策,帮助灾区留守老人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及时安置在洪灾中房屋受损的老人,帮助其尽快重建受损的住房;对灾害中被淹的农作物进行补贴,并且注重时效性;加大政府灾难补助的宣传力度,使留守老人感受到灾后仍有政府这座大山可以依靠,在失去房屋住所和农作物时不至于手足无措、丧失生活的信心。同时,政府要重视灾后留守老人的心理问题,对于他们产生的心理创伤要安排社区心理医生介入并进行一对一疏导,尽可能地将灾害给留守老人身心造成的伤害降到最小。此外,由于老年人免疫力较差,灾后留守老人的住所应先消毒再安排入住,避免他们被疾病传染。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政策性养老支持,对灾区农村留守老人给予更多的关注。政府应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互助协会等基层照料网络,为“常回家看看”创造条件;依据相关政策,通过货币补贴、减税和奖励等方式鼓励家庭养老;加大对“孝”文化的宣扬和孝德的引导,以孝德教育作为家庭养老的伦理基础。

政府可出台子女照料老人灵活休假政策,创造条件为外出务工的子女和留守在家的老人提供更多的相处时间,给留守老人多点陪伴,让留守老人在精神上得到慰藉;购买如养老卫生、社会保险、公共文化等方面的社会福利专项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让老人了解相关政策,使政策能保障更多留守老人的权益;建立相应的资金监督制度,确保资金真正运用到农村社区养老建设中。[5]

(二)提高村委会的应灾能力

随着中国传统家庭结构的转变,更多青年人进城务工,家庭养老功能的发挥愈发有限,这一情况下充分挖掘村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就显得非常必要。社区承担着政府的部分职能,承载着社会资源,在突发灾情面前联结着家庭、社会以及政府,成为抗灾救灾的基石。首先,村委会基层组织要了解本村灾后留守老人的实际情况,包括他们基本的日常生活是否得到保障、身体是否健康、目前面临的困境和问题、有哪些需要还没有被满足,从而保证帮扶工作更加顺利进行。其次,组织老年人感兴趣的活动,为他们的生活增添色彩,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尽可能地减少灾害带来的精神上的伤痛,使其老有所乐。最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乡村形成爱老、敬老的风气,鼓励更多的村民参与社区留守老人的帮助行动,使老人尽快走出灾害带来的伤痛。此外,村委会可以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意愿、能力安排他们参与灾后社区工作,积极应对灾害,使他们老有所为。

(三)加强家庭和邻友网络对灾区留守老人的关怀

对留守老人来说,不论是政府支持还是社区支持都比不上家庭给予的支持。我国是一个以家庭为本位的国家,家庭对于个人来说有着非凡的意义。家庭成员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留守老年的晚年幸福感,不论是在日常照料方面还是在精神慰藉方面,家庭成员都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6]中国人“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强烈,其本质是希望满足自身老有所养的心理需求。访谈了解到,灾后大部分留守老人的子女并未及时归家,子女忽视了灾后留守老人所需的日常照料和心理需求。家庭在保障老人老有所养的基本物质条件的同时,更应了解留守老人对于家庭团聚的期盼。因此,子女平时要多打电话联系家中老人,有事及时归家,给父母一个依靠。除了家庭支持,朋友和邻居的陪伴也可以让老人更好地走出困境,获得心理上的慰藉。

(四)发掘各类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

目前留守老人服务保障体系中的社会组织羸弱,需要鼓励社会组织(如社工机构、爱心组织、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灾区留守老人的帮助行动。首先,社会组织的从业者应具有崇高的信仰、强烈的使命感、较高的道德标准和行为约束[7],树立明确的机构使命、发展愿景和核心价值观;社会组织要加强成员的技能培训,提供小组成员学习专业理论的机会,将理论知识和现实实践相结合;加强社会组织的制度建设,社会组织从事的是服务社会的善行和诚信的事业,它的“口袋”和行为应该是透明的,能使爱心真正送到需要的人手中。其次,社会工作者应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为灾区留守老人提供帮助,在助人过程中遵循个别化、差异化的原则。访谈了解到,X社区为每名留守老人建档立卡,由社会工作者定点定人对接1~3名留守老人。受灾后,社区可以通过点对点的情感陪护和心理辅导,精准、有针对性地为灾区留守老人提供其所需的帮助。整个过程应以助人开始,以受助者自助结束,在提供帮助的同时促进农村留守老人的自身发展,寻找自身价值,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得。最后,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大众传媒的影响力,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分享服务经历,让更多人关注灾区留守老人,激励并邀请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服务团队,为帮助更多的灾区留守老人助力。

政府作为强大的资源拥有者和分配者,要在动态预测老年人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探索适合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的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具有“嵌入式”“小型化”“多功能”等特点。让老人留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中,一方面可以满足家庭团圆的情感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享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8]这是农村留守老人乐于接受的养老模式。政府通过投入资金选择社会组织与其签订合同,保障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并且依据接受服务的农村留守老人对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高购买质量。社区处于四维联动的中心位置,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是保证留守老人社会支持体系顺利运行的枢纽。也就是说,社区一方面保障了政府政策的实施;另一方面准确地传达服务对象的相关需求,并向政府提供社会组织服务的真实情况,实现服务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8]社会组织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能直接面向农村留守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他们不仅关注留守老人物质方面的不足,而且投入精力丰富老人晚年的精神世界,使社区居家养老更快更好地发展,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在主流养老模式中进一步发展。

综上所述,灾区农村留守老人需要家庭内外的供养和维系,以及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支持和帮助,才能更好地摆脱突如其来的灾害对他们的生活、情感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改善灾后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现状需要政府、社区、家庭、社会组织共同努力,遵循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自助和互助相结合、生活照料和精神照料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四维联动下农村留守老人社会支持体系的作用,始终把留守老人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望作为解决灾区农村留守老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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