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新:要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治理
2021-06-16刘亚
方圆 2021年10期
刘亚
在朱永新看来,对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主动作为,行使公诉权,形成对此类犯罪的震慑
4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郎某、何某诽谤一案。余杭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郎某、何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處被告人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此前,杭州市谷女士因在小区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偷拍视频被郎某、何某配以捏造的微信聊天对话截图发至微信群内,谷女士被捏造成“出轨快递小哥”的“荡妇”。该案中,郎某、何某的行为不仅损害被害人名誉权,还严重危害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这也是网络暴力的一个缩影。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诸如网络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频繁发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谈到这起刚宣判的网络诽谤案,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暴力中的“网络暴民”利用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开放性对当事人实施人肉搜索、集体审判、人身攻击,一系列的行为失范最终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实质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一种延伸。对此,检察机关应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治理,特别是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以主动作为,行使公诉权。
虽然工作繁忙,但朱永新一直关注社会热点事件,同时笔耕不辍。每年撰写履职报告,记录自己参政议政的历程,是朱永新从2003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开始就一直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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