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2021-06-16长安剑
方圆 2021年10期
关键词:国家
长安剑
5月11日,海南省警方就“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发布通报: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同时,希望各大短视频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底线,切实提高发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美食博主展示自己正在食用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
5月7日,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琼海支队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了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还将该视频发布到了微博等網络社交平台。
针对这一线索,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了调查。通过调查,民警找到了发布该视频的微博博主邹某壮,他是海南省昌江人,是一名35岁的厨师兼美食博主,同时还找到了购买法螺的买家吴某清。警方迅速传唤了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46岁福建人吴某清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随后,吴某清在海鲜市场购买了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
据了解,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是珊瑚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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