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药材精怪故事的叙事研究
2021-06-16苏筱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9期
苏 筱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北京 100084)
引言
我国古代“怪可食”和“仙草益寿”的文化观念,可以追溯至先秦时期。唐代以来,以人参、茯苓、枸杞为代表的珍稀药材开始以精怪的形象登场,常化作小儿、老人或犬的形态,人们食用这些精怪后可以延年益寿,甚至飞升成仙。通过对传世典籍中的药材成精故事加以考察,我们可以总结提炼出“人食怪而升仙”的有序晋升的叙事规则,从而进一步探究先民们对于观念世界中人与精怪共存关系的认知和理解。
一、“怪可食”与“仙草益寿”的文化渊源
在传世典籍中,关于某种怪物如何烹饪、食用后产生何种功效的记载广泛流传。古人对于这些珍稀食材的热忱,未免让今人拍案称奇。怪物的食用方法至关重要,连食用的部位和配菜也被准确记录为“食谱”。就文化渊源而言,“怪可食”与“仙草益寿”两种文化观念共同为“人食怪而升仙”的叙事模式奠定了思想基础。
(一)“怪可食”的文化观念
关于人食用怪物的记录,最早见于《山海经》。例如,人食用九尾狐可以规避邪气,“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1]17;人食用虎蛟可以消除痈肿和痔疮,“其状鱼身而蛇尾,其音如鸳鸯,食者不肿,可以已痔”[1]77;人食用狌狌则可增强体力,使自身行动得更快,“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食之善走”[1]1。徐铭堃总结了《山海经》中四十五种被人类食用的怪物,并归类为“食之拥有特异功能的、食之可以治病的、食之治疗精神的”[2]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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