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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山自然保护区林权纠纷的原因及对策

2021-06-15唐秀俊金应洪余德会潘成坤杨胜军

贵州林业科技 2021年2期

唐秀俊 金应洪 余德会 姜 山 潘成坤 杨胜军 李 扬 梁 芬

(1.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贵州 雷山 557199;2.中共黔东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贵州 凯里 556099)

1 研究区域及林权纠纷概况

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雷公山保护区)总面积47300hm2,森林覆盖率92.34%,地跨雷山、台江、剑河、榕江4县,涉及10个乡镇43个行政村、8900多户、3万多人,其中居住在区内的有25个村,3340户1.3万人[1]。保护区内林地面积44939.18 hm2,集体林地35886.67 hm2,占保护区总林地面积80.03%,其中村集体经营林地12739.71 hm2,占35.50%;组集体经营林地6392.30hm2,占17.81%;农户自留山16754.66hm2,占46.69%,是典型的南方集体林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在2008年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雷公山保护区因历史等原因共有林木林地权属纠纷259宗,纠纷面积达5667 hm2,年均滞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达120多万元。为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确保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到村到户,增加林农收入促进脱贫奔小康,10多年来,在黔东南州委、州政府的极力推进下,在雷山、台江、榕江、剑河4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8年底,雷公山保护区内共完成调解林权纠纷148宗,面积3412.3 hm2,其中调结126宗,面积2420.2 hm2;签订共同管理共同享受公益林补偿金协议(以下简称共管共享协议)22宗,面积992.1 hm2,累计兑现公益林补偿滞留资金600多万元。现雷公山保护区内仍有林木林地权属纠纷111宗,面积2270.3 hm2,其中跨县纠纷28宗237.3 hm2,跨乡纠纷1宗,面积201.3 hm2;跨村纠纷21宗,面积1529.1 hm2;村内纠纷61宗,面积102.6 hm2。因存在林权纠纷,难以开展公益林补偿兑现工作,每年仍有滞留生态补偿金50多万元,国家的惠民政策难以落实到林农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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