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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半鸭·于糠粥·于青菜

2021-06-10郑学富

思维与智慧·上半月 2021年6期
关键词:于成龙总督黄州

郑学富

清初名臣于成龙早年科举失意,后来大器晚成。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44岁的于成龙被清廷任命为罗城县知县。他不顧亲朋好友的阻拦,抛妻别子,来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上任。《清史稿·于成龙传》记载:“罗城居万山中,盛瘴疠,民犷悍。方兵后,遍地榛莽,县中居民仅六家,无城郭廨舍。”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于成龙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他遵循“治乱世,用重典”的原则,在罗城为官三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方圆百里人人称颂于成龙功德无量。当地百姓见于成龙不带家眷,插蒿棘为门,以土砾为几案,生活极其清苦,便主动给他送来一些盐米,于成龙一概谢绝,他说:“我一个人无须这些东西,你们拿回去孝敬父母如同我受。”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在麻城歧亭“黄州二府衙”工作生活了四年。麻城非罗城可比,沃野千里,稻米飘香,衣食丰腴,可是于成龙的生活仍然十分俭朴,平时布衣蔬食,与平民百姓别无二致。每天早晨,他买豆腐脑一小碗,作为早餐。他说:“日节一口,月积一斗。”在此期间,他曾写一词《百字令》曰:“楚天和霭,忽风狂云暗,霎时雨溅入篷窗,喷碎玉,湿透竹,穹珠滴,龟怒龙吟,雷轰电掣,永夜无休息。挑灯倚枕,危墙只恐吹揭……”他在歧亭住的竟然是四面透风的危房。他的大儿子于廷翼来歧亭探望父亲。廷翼心想歧亭乃富庶之地,父亲的生活状况一定不同于罗城,今非昔比了,不料其父仍然非常节俭,囊无长物。廷翼返回老家时,府中只有一只腌鸭,于成龙就割了一半给廷翼作为路途之食。所以民间流传“于公豆腐量太狭,长公临行割半鸭”。

康熙十年(1671年),黄州大旱,颗粒无收,很多老百姓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歧亭周某是世家子弟,家道败落,生活维艰,八月未到家中断炊,几个孩子啼饥不已。周家拘于身份,爱面子,不外出乞讨。于成龙得知后,便将自己卖骡子的钱买两石稻谷送给周家,而他自己则以糠粥为食。于成龙招待客人也只能以糠粥为餐。有一天,一位友人到歧亭看望于成龙,于成龙就以糠粥招待他,友人确实无法下咽,便放下筷子不食。于成龙开玩笑说:“糠粥在贫穷人家是家常便饭,在官吏富豪家则是稀罕物。我是很喜欢吃的,改天到你家,你要不给我煮糠粥,我一定要罚你出钱赈济灾民。”当时歧亭有歌谣四方传唱:“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于成龙因此又获得了“于糠粥”的雅号。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被擢为直隶巡抚。作为一方巡抚,他仍旧坚持清廉节俭,甘守淡泊,不以为苦。每天以“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翌年蒙康熙帝召对,皇帝对他非常满意,称赞他为“清官第一”,下赐帑金、御马,并御制诗歌赠送给他,以示宠幸。

未逾两年,于成龙又出任两江总督。他从直隶到江宁赴任,与幼子同行,父子俩租了一辆驴车,每人带数十文钱,途中自己掏钱住旅店,而不住公家的驿馆。于成龙上任之初就明确表示,减免一切用于摆酒设宴和游玩作乐的陈设与用具,并且明令不许设宴迎接、拜会和祝贺。有一次,下属官吏办了一个很简单的酒席,邀请于成龙参加。他问为何设宴,属下回答“为总督增寿”。于成龙笑道:“以他物寿我,不如以鱼壳寿我。”原来,当时江南出了个江洋大盗,名叫鱼壳,此人武艺高强,凶猛强悍,祸害一方,官府也奈他不得。于成龙的一句话,下属感到惭愧,后来筹款请江南名捕将鱼壳抓获归案。于成龙在鱼米之乡江南任职期间,“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他的儿子们,冬天只穿短衣或棉袍,没穿过一件皮袄。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江南民众被他的清廉节俭所感动,送给他一个雅号“于青菜”。

于成龙在两江总督任上去世,床头的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别无余物。南京男女老幼,商贩僧侣皆痛哭流涕。康熙帝破例亲自为他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编辑  余从/图 潆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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