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水平
2021-06-10李红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基层
李 红
(作者系内蒙古党校社会管理文化部主任、教授)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个判断和要求,既是对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和功能的事实概括,也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总结。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在基层。坚持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提高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一、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
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党的文件,是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关于党的自身建设和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宝贵经验的总结,规定了坚持党组织领导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
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规定,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如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党的十八大提出,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