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表述和新内涵
2021-06-10任洁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21年5期
任 洁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基本理论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高度评价了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要“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要“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由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由原来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变成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虽然作为三大战略举措的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字面表述并没有随着战略目标的调整而改变,并且“四个全面”之间也依然是战略目标与战略举措的关系,但是新战略目标的确立对三大战略举措提出了新要求,三大战略举措的内涵都有所变化。我们要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表述和新内涵,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做实。
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安排,提出“三步走”战略目标。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两个目标已经提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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