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先兆流产在行保胎治疗后继续妊娠对妊娠结局的影响观察
2021-06-10霍倩兰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1年39期
关键词:新生儿
霍倩兰
(乐亭县妇幼保健院,河北 乐亭)
0 引言
早期先兆流产是指孕妇妊娠后12 周内,存在阴道少量流血,且腹痛腰痛等症状,但胎膜完整,无妊娠物排出的现象,当孕妇这一症状加重时,极易出现流产,导致不良妊娠结局发生[1]。临床对于早期先兆流产最为有效的治疗手段即是保胎治疗。本文探究分析给予早期先兆流产妊娠孕妇行保胎治疗后对其继续妊娠及妊娠结局的影响与应用意义。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抽取的94例临床资料为本院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收诊的早期先兆流产妊娠孕妇,所选妊娠孕妇均接受保胎治疗,且将其作为本次探究的观察治疗组,再抽取同期无早期先兆流产的正常妊娠孕妇94例,将其作为对照治疗组。见表1,两组妊娠孕妇临床资料基本情况对比,P>0.05,且组间各指标对比无统计学差异,存在可比性。

表1 两组妊娠孕妇临床资料基本情况
1.2 方法
所选观察治疗组妊娠孕妇均接受保胎治疗,主要治疗措施[2,3]:一是妊娠孕妇遵医嘱接受肌注黄酮体治疗,且同时适当补充维生素E。二是妊娠期间严禁性生活。三是妊娠孕妇需要保证充足的卧床休息,且尽量除大小便之外,避免做下蹲动作及其他运动。四是需要保证妊娠孕妇日常摄入充足的营养,且避免受到过度担忧、紧张、刺激等干扰,以确保孕妇情绪稳定。
1.3 观察指标与评定标准
(1)观察分析治疗后观察治疗组妊娠孕妇保胎成功率。评定标准[4]:①保胎成功是指妊娠孕妇治疗后,出血停止,且早期先兆流产症状消失,可继续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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