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杠杆率对永续债券发行的门槛效应研究
2021-06-10陈少敏钟碧兰
区域金融研究 2021年4期
陈少敏 吴 丹 钟碧兰
(1.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 南宁 530028;2.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广西 桂林 541004)
一、引言
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总体形势的表述为“‘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强调要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将“去杠杆”转向“稳杠杆”。在经济下行与防控风险背景下,企业经营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外部挑战,企业融资方式也面临更高要求。传统的融资模式已难以满足企业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若过度负债会造成企业杠杆率不断攀升,使企业面临更大风险;若通过增发股票进行融资,则可能会造成股东权益稀释,损害原有股东权益。而永续债券作为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新型工具,具有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水平、不分散企业控制权且发行限制较少等特点,能在补充资金前提下不增加企业债务、不损害股东权益、且有利于调整企业债务期限结构,它将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新方式。
目前,我国市场普遍认为永续债具有“债股”双重属性,两属性孰强孰弱、如何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是研究关注的重点。同时,企业高杠杆率会阻碍再融资和累积高风险,但杠杆率过低则对资本撬动有限,不利于企业发展壮大。因此,企业杠杆率势必存在合理的阈值水平,处于不同阈值区间会对企业融资行为造成差异化影响。为探究企业杠杆率水平与其融资方式,尤其是永续债券发行的关系,了解永续债是否对企业在降杠杆、扩资金、稳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势必需要对企业永续债券发行动机进行探究,并结合企业杠杆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厘清其作用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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