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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汉简所见“为家私市”考

2021-06-09苗润洁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苗润洁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48)

两汉时期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长期并存,但传世文献对商品经济的记载集中于官方贸易和富商巨贾的经营状况,对民间贸易的记载较为笼统,而西北汉简中保留了相关资料,其中“为家私市”就是汉代民间贸易的一种形式。目前很多学者对西北地区贸易做过深入研究①关于汉代西北地区贸易的论文有:彭年《汉代的关、关市和关禁制度》,《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4期;王子今、李禹阶《汉代北边的关市》,《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3期;黄今言《汉代农民“背本趋末”的历史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4期;侯宗辉《从西北汉简中的物价看河西地区的商品经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2期;高荣《河西通史》,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其他优秀的著作和文章还有很多,不一一列述。,但专门对民间贸易讨论的文章较少,尤其对“为家私市”这类简牍的研究和讨论还不够全面和深入。现在大量出土的简牍为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了丰富资料,笔者试从西北地区“为家私市”简入手,对简牍性质和汉代商品经济进行探讨,敬请方家指正。

一、“为家私市”简文校释

(73EJT6:38A)

(73EJT6:38B)[1]卷1,第65页

简2:甘露四年正月庚辰朔乙酉,南乡啬夫胡敢告尉史,临利里大夫陈同自言为家私市张掖居延界中,谨案同毋官狱征事,当得传。可期言廷,敢言之。正月乙酉尉史赣敢言之。谨案同年爵如书,毋官狱征事,当传。移过所,县侯国毋苛留,敢言之。正月乙酉西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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