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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乡县衙的狱神及狱神庙的探讨

2021-06-07靳风娥

科学大众·教师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宗教法律

摘 要:本文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衙为例,对狱神及狱神庙的位置和存在的价值进行相关论述,影响力最大的狱神是皋陶,狱神庙不在牢房之内,狱神庙有临时羁押和囚犯亲属探监的功能等。

关键词:狱神; 狱神庙; 宗教; 法律

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21)4-194-002

中国古人认为山川河岳楼台殿阁皆有神灵庇护,监狱作为关押囚犯的建筑,自然也有神灵庇护,这神灵就是狱神。拜祭狱神的地方即狱神庙。河南省内乡县保存有我国唯一的较为完整的清代县衙,在清代县衙监狱遗址上即建有狱神庙。由于狱神庙的拜祭人员局限于衙门中人和羁押之人,故外界对狱神庙了解较少。本文以内乡县衙为例探讨以下问题。

一、狱神是谁

根据现有资料,狱神至少有三位,分别是尧舜禹时代的皋陶、西汉初年的萧何和明万历时的亚孻。

1.狱神皋陶

皋陶公正廉明,舜派其管理刑狱。《史记·殷本纪》载:皋陶“令民皆则禹,不如言,刑从之。”汉代的《急就章》记载“皋陶造狱法律存”。《后汉书·范滂传》中范滂被人诬陷,关在监狱,狱吏对其说:“凡坐系皆祭皋陶。”由此可见至少最晚在东汉时期皋陶就已经成为狱神并享受拜祭。

2.狱神萧何

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北宋洪迈在《夷坚志》中道:“宜黄县狱有庙,相传奉事萧相国,不知所起如何也?”因此后世又称狱神庙为萧王殿、萧王堂或萧王庙。清人姚公鹤在《上海闲话》中讲:“萧何以宅地之故,曾系诏狱,数日而出,故监狱中建祀,以作系狱必出之寓意。”

3.狱神亚孻

清人钮锈《觚剩续编.亚孻成神》中有明万历年间广东增城县狱卒亚孻,纵囚回家团聚,年后囚犯守诺尽返时亚孻寿尽而终,因而成神的故事。清代王士孻将此事转载到《香祖笔记》,清代陈宏谋《在官法戒录》也收录了此事。文献记载清代刑部大狱中有阿公祠,供奉亚孻。

以上三者,无论从时间上看,还是从影响力来看,皋陶是當之无愧的狱神,也是最早的狱神,萧何作为狱神出现大约是在明清时期,《苏三起解》的唱词中说到萧王堂拜祭狱神,此处的狱神指的是萧何。至于亚孻狱神,出现的最晚,影响力也最小。内乡县衙博物馆的狱神庙内祭祀的则是皋陶。

二、狱神庙在何处

狱神庙根据建筑大小规模和拜祭的狱神,可以叫萧王堂、狱神殿、狱神庙等。由于狱神庙的使用对象局限在狱吏、囚犯等特定人群,所以民间对其知之甚少。虽有官方文献如《诗经》《后汉书》、民间文献如戏曲、《红楼梦》脂批等零星记载,但基本找不到实物。狱神庙是在监狱之内还是独立于监狱之外,众说纷纭。

东汉时的监狱已经形成了祭祀狱神的定例:下狱之人必先祭祀皋陶。明清史料记载,每逢朔望或狱内重大活动之日,狱吏及囚犯都要到拜祭狱神。根据常理推断,狱神庙为方便特殊人群祭拜,其地点有可能在牢房之内,就算不在牢房之内,距离牢房的位置也不会太远。应该是一个单独的存在,和牢房不是一体的。

南京大学考古文物系在发掘明代徐州卫卫镇抚司遗址中出土的碑志明确记载“正厅五间、东厢五间、西厢五间,大门一座、内禁房四座,狱神庙三间”,显然狱神庙是一个单独的存在,并非在牢房之内。有的县衙的狱神庙规模较小,狱神庙与牢房公用一个山墙,紧靠牢房而建。进牢房的内门首先要经过一个过道,而过道旁就是狱神庙。此布局类似当今的套间,狱神堂在外,牢房在内。内乡县衙博物馆内的实物显示,狱神庙和牢房是分开的。

从推断和碑志以及实物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狱神庙虽然隶属监狱系统,但和牢房不是一体的,更不可能在牢房之内,它是个单独的存在。为方便拜祭,狱神庙距离牢房非常近。如果监狱是一个狭窄的概念,单纯指的是牢房,那毫无疑问,狱神庙不在监狱之内。如果监狱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可以认为狱神庙在监狱之内。

三、狱神庙存在的价值

1.精神上的教化警示

在讲究“君权神授”的封建社会,法律体系维持社会秩序的同时,还需要借助信仰力量进行秩序控制。狱神庙就是信仰力量和法律体系的有机结合。无论是衙门中人,还是羁押之人,狱神庙对他们来说都有一种心理保护作用。或保佑平安无事、或希望沉冤得雪。

内乡县衙狱神庙的楹联是:尔违条犯律罪有应得;吾发奸伏歧途指返。这副对联语言恳切,对仗工整,蕴含教诲之意,如果你违犯法律,囚禁你罪有应得,我揭露奸恶,正是为误入歧途的你指明道路。有的狱神庙楹联为“吾执法休道亲不认,尔犯罪勿言法无情”,或是“善恶终须因果报,悔恨皆可迷途返”,均含警示教化之意。

戏曲《苏三起解》中,苏三被押解复审在离开监狱之前,到“萧王堂”去辞拜狱神。苏三向差官请求:“请老的稍等,待我参拜了狱神再走。”苏三唱:“低头出了虎头牢,狱神庙前忙跪倒。望求爷爷多保佑,(佑)我三郎早日得荣耀。”接着再唱:“我这里、跪庙前、重把礼见;尊一声、狱神爷、细听奴言:保佑奴、与三郎、重见一面;得生时、修庙宇、再塑金颜!”苏三没有进入狱神庙,只是在“庙前”跪拜一番,就被差官押走了。

《水浒传》第四十回中宋江和戴宗被判斩刑,行刑前宋江和戴宗被“驱至青面圣者神案前,各与了一碗长休饭、永别酒”。此处青面圣者就是狱神皋陶。《水浒后传》第二十一回中写道:两院节级吉孚奉命盆吊柴进,吩咐手下“祭了青面圣者,吃了敬福酒,然后动手”。到了三更时分,狱卒“将牲醴香纸祭奠青面圣者。吉孚唤柴进道:‘你也来拜拜,要圣者引出,免得魂沉狱底。”。

上述举例虽说是戏曲小说家之言,但艺术来源于生活。可见狱神庙在精神上对羁押之人有教化警示的作用,复审的苏三、将死的宋江都需要祭拜狱神。这种精神上的安慰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2.狱神庙的实用功能

狱神庙除了给拜祭之人精神安慰之外,还有其实用性的功能。狱神庙可以作为临时羁押之所,还可以作为探监处所,先分别举例。

清代的公案小说《三侠五义》第七十七回写道:就叫人将太守带到狱神庙好好看待。原文过长直接引用不容易看出关键所在。这里的“太守”被人诬告但案件还没审理完成,将太守直接羁押在牢房不太合适,因此处理的办法是将太守带到狱神庙好好看待。前面还写道“案内之人分别收监”,显然收监是送进监狱牢房。《三侠五义》第十九回中“巧取供单郭槐受戮”关押的地点也是在狱神庙。“郭槐哪里还挣扎得来呢,早已瘫在地下。包公便叫搭下去。公孙策早已暗暗吩咐差役,叫搭在狱神庙内。”

上述描写可知:狱神庙是庙宇而不是监狱,它不是羁押囚犯的场所。它是安置同案件有关的证人、涉嫌者等的一个处所,是一个听候传唤的所在,也可以作为临时羁押审理的场所。

《红楼梦》脂批本里六次提及后四十回中在“狱神庙”中发生的情节,如在狱神庙中宝玉、凤姐和小红、茜雪相见等。红学家对狱神庙这一特殊处所极为重视。著名作家刘心武曾造访内乡县衙参观狱神庙,后来说道“果然有狱神庙!这可是清代的原物啊!曹雪芹笔下的狱神庙,应该大体上就是这个样子。”近年来关于狱神庙红学界存有争议,有人认为狱神庙应该是岳神庙。笔者认为要看前后的联系,如果人物是处于临时羁押状态或在监状态,那么相会的地点只能是狱神庙。如果人物是自由之身,并非戴罪之身,那么相会的地点只能是岳神庙。可惜目前关于后四十回情节的资料太少,但狱神庙作为探监的处所是确定无疑的。

狱神和狱神庙是中国衙署文化中的独特现象,虽然资料较少,但通过相关的小说戏曲等也会有所发现。影响力最大的狱神是皋陶。狱神庙虽隶属监狱系统,但不在牢房之内。狱神信仰有利于社会的精神教化,狱神庙不仅仅是庙宇,还有临时羁押和囚犯亲属探监的功能等。

参考文献:

[1]靳风娥.关于内乡县衙的狱神及狱神庙的探讨[J]散文百家,2018(07):254

[2]孙爱芹.明代徐州卫卫镇抚司遗址考古发现与相关问题研究[J]东南文化,2015(01):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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