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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成效及对策分析

2021-06-07杨世凡王朝军孙泉忠

中国水土保持 2021年6期
关键词:石漠化贵州省面积

杨世凡,王朝军,孙泉忠,王 钰

(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贵州 贵阳 550002)

石漠化是喀斯特山区自然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下的过程及结果[1-2],也是我国西南地区的主要生态问题[3-4]。李阳兵等[5]对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近50年的演变做了案例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随着石漠化治理工程的深入实施,石漠化演变存在的多样性将减少,石漠化将不断萎缩。贵州是世界上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之一,岩溶出露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61.92%,是全国石漠化土地面积最大、类型最多、程度最深、危害最重的省份[6]。石漠化是制约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最严重的生态问题之一,遏制土地石漠化是贵州省最为迫切的生态建设任务。

近年来,贵州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作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主战场,多年来,贵州坚持“生态与经济并重,治石与治穷共赢”的防治理念,通过恢复林草植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移民、产业发展等综合治理措施,以林业建设、产业带动、科技支撑等模式全力推动大生态建设。

1 贵州省石漠化现状

贵州省地处我国西南地区(103°36′~109°35′E、24°37′~29°13′N),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地貌以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坝)地为主。区内地貌单元复杂,喀斯特地貌发育典型,地表崎岖破碎,水土流失严重,人地矛盾突出。其西部高海拔区域属暖温带季风气候,中部、东部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内气温和降水分布差异显著,年均降水量682~1 134 mm,年均气温14~16 ℃,常年相对湿度在70%以上。

根据贵州省第三次石漠化监测公报数据[6],全省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面积247.01万hm2,占全省总面积的14.02%;潜在石漠化面积363.85万hm2。在石漠化土地中,轻度石漠化土地面积93.42万hm2,占全省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7.82%;中度石漠化土地面积125.41万hm2,占50.77%;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25.64万hm2,占10.38%;极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2.54万hm2,占1.03%。从地域分布来看,贵州省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毕节市、黔南州和黔西南州,这三个地方的石漠化土地面积分别占全省石漠化面积的20.11%、16.69%、12.28%;重度和极重度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毕节市及安顺市;安顺市石漠化发生率最高,为35.99%,遵义市石漠化发生率最低,为13.24%。

从石漠化土地动态变化(图1)来看,第三次监测石漠化土地面积为247.01万hm2,比第二次监测的石漠化土地面积302.38万hm2减少了55.37万hm2。其中,轻度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3.07万hm2,中度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28.01万hm2,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1.86万hm2,极重度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2.43万hm2。自2008年国家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以来,贵州省集合各个部门的力量,深入调研、科学防治,使石漠化面积和石漠化程度呈现整体好转的趋势,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植被综合覆盖度提高3.92百分点。

图1 不同程度石漠化面积变化情况

2 贵州省石漠化治理主要做法与成效

2.1 加强生态建设,提升生态功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为契机,有序推进天然林保护、营造林、国储林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全省森林覆盖率、林草植被综合盖度逐渐提高,植被结构逐渐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植被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等生态功能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贵州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99.2万hm2、低质低效林改造35.33万hm2、中幼林抚育200万hm2,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森林蓄积量达到5.7亿m3,2020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3 378亿元[7]。2020年,贵州完成治理岩溶面积2 358 km2,治理石漠化面积1 016 km2,其中封山育林81 209 hm2、人工造林15 961 hm2[8]。

2.2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产业

近年来,贵州以调整产业结构为方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解决人地矛盾为出发点,聚焦生态治理与脱贫攻坚两大战役[8]。以特色林业产业为抓手,大力发展特色林果、林药、特色畜牧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把石漠化综合治理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了一批石漠化生态治理示范园区、石漠化生态产业示范园区等。同时,通过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坡改梯、国土整治等项目,成功探索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石漠化综合治理模式与机制,改变了过去石漠化治理以生态恢复为核心原则,以地表植被恢复为根本[9-10]的治理思路,破解了喀斯特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人地矛盾突出、产业结构单一等石漠化生态经济难题。

贵州早期石漠化治理比较成功的模式有“贵州晴隆种草养畜扶贫开发模式”[11]。晴隆县在石漠化荒山区里,找到科技扶贫种草养牛项目的突破口,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以场带户、利益共享”方式,为喀斯特山区发展草地畜牧业和带民增收提供了“晴隆模式”。还有贵州花江峡谷的“关岭模式”和“顶坛模式”[12]。关岭自治县和贞丰县在两县交界处的花江大峡谷一带,选择根系发达的花椒作为经济发展的突破口,通过石漠化综合治理、退耕还林、产业扶贫多措并举,打响了“顶坛花椒”“板贵花椒”的产业名片,亩产值(15亩=1 hm2)达万元以上,开启了喀斯特地区“花椒经济”助力脱贫新局。

位于武陵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国家第一二期石漠化治理工程主战场的印江自治县朗溪镇石漠化生态园区,实施了退耕还林、“培土增地”和“长藤结瓜、路池果园”科学示范工程[13],带动了示范区529户1 728人脱贫致富。在生态效益方面,示范区石漠化面积减少40%,森林覆盖率增加到70%;在经济效益方面,示范区种植经果林面积从2016年的600 hm2增加到现在的800 hm2,每年经果林产值超过1 000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从2016年的7 322元增加到2018年的9 000元,真正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共赢。

2.3 推进城镇化建设,实施生态移民

贵州通过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积极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和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将人员从农业转移到二、三产业,从根本上缓解了人口对石漠化区域生态环境的压力,提高了土地承载能力。黔南州94%的国土面积属石漠化山区,其石漠化土地面积占全省石漠化土地面积的28%,堪称石漠化的“重灾区”。面对生态脆弱、石多土少、发展基础差、贫困人口集中的现实难题,黔南州实施迁出区、宅基地、弃耕地和宜林地造林复绿行动,累计完成石漠化地区易地扶贫搬迁25万余人,完成造林面积22.977万hm2,森林覆盖率达65%,实现了从“石漠化”到“生态美”的蜕变[14]。

2.4 创新投融资体制,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

贵州省在石漠化治理上创新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积极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以有限的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石漠化治理。大方县黄泥塘镇地处大山环抱的山旮旯里,过去,由于生态环境恶劣、经济结构单一,村民大都靠种植玉米、蔬菜过日子,几乎没有集体经济积累[15]。2017年,大方县利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入专项治理资金120万元,整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吸纳社会资本近500万元,由社会资本方在支嘎阿鲁湖畔流转荒山草坡46.67 hm2发展玛瑙红樱桃产业。该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当地50多名群众的就业问题,每年发放土地流转和劳务费用100余万元,年均发放贫困户效益分红25万元,带动了32户贫困户112人稳定脱贫。大方县支嘎阿鲁湖PPP项目建设经营模式,通过融合社会资本,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减轻了政府治理资金负担,实现了生态建设与农村经济的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3 贵州省石漠化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治理建议

3.1 贵州省石漠化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石漠化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文林琴等[16]通过对贵州省2004—2016年石漠化状况及动态演变特征的研究表明,过去十多年间,贵州省石漠化状况基本得到遏制,但局部区域仍存在高度的不稳定性,或有趋于恶化的风险,未来在各类政策措施的支持下,贵州省石漠化状况仍将继续好转,但部分重度石漠化区域的治理将更为复杂而艰难。贵州喀斯特地区生态功能脆弱,自然因素和人地矛盾等驱动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尤其在生态经济条件较差的喀斯特中高山区、峡谷区和槽谷区[17]。全国第三次石漠化监测成果显示,贵州石漠化面积约占全国的25%。随着工程治理的推进,需要治理的石漠化土地条件越来越差,治理难度加大,治理成本越来越高,石漠化治理任务仍旧任重道远。

(2)石漠化治理工程资金投入不足。2016年以来,国家每年下达贵州石漠化治理中央专项资金5亿元,根据“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贵州省每年需治理石漠化面积1 000 km2,折合成治理石漠化面积投资标准为50万元/km2,仅相当于人工造林国家补助标准的2/3。治理资金的短缺,使得石漠化持续防治和巩固成果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另外,在开展石漠化区域监测工作时,受地方财政限制,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

(3)石漠化治理工程长效管理能力不足。部分建设单位对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在项目选点期间未进行深入调查、比选和布局,未充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合理设计,加上未与工程实施区域的群众做充分的沟通,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部分项目前期治理经营模式定位单一,未结合农林产业公司或合作社、大户进行治理管护,实施后期为群众各自管护的经果林,由于农户缺乏专业的种植和管护技术,在后期管护资金投入不足及效益短期不能凸显的情况下,群众积极性不高,导致经果林水肥条件跟不上,保存率和成活率骤减,难以形成产业带动群众致富。

3.2 贵州省石漠化治理建议

(1)强化组织保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紧紧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和贵州省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石漠化防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后续管护监督,鼓励或支持公司、大户承包农民土地并雇佣农户生产的经营方式,避免因农民专业技术水平低而出现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

(2)创新投融资体制,形成各部门、各类项目良性互动、相融互促的石漠化生态建设格局。石漠化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应由政府制定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投资为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石漠化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将权、责、利紧密结合,保障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改善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

(3)加强石漠化基础性研究,完善科技推广机制。石漠化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石漠化的形成与喀斯特地质地貌有直接的关系,应重点从研究石漠化的形成机理、发生类型、分布格局及石漠化不同类型区的防治措施等问题入手,分析当前石漠化治理工程面临的挑战和形势,及时总结石漠化治理的成功经验,完善科技推广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扩大示范推广范围,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建设成效。

(4)以石漠化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十四五”开局之年,石漠化治理应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恢复生态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将石漠化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当地群众的意愿相结合,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思路,大力发展生态特色产业、林下产业;以“三变”改革为统领,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的,结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保证石漠化治理工程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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