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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出台政策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发展

2021-06-06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21年23期

7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等长效性支持政策,保护生猪养殖场(户)积极性,对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不得违法违规扩大禁养区范围。8月份,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陆续出台稳定生猪生产政策措施,部分省份拿出真金白银,出实招硬招,有力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信贷政策

山西省继续对500头以上规模猪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实施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浙江省对列入省增产保供的新(扩)建万头以上猪场,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新增或扩大产能所需的生产流动与新建、改扩建资金贷款给予1%的貼息。山东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各市、县(市、区)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湖北省对养殖场(户)在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每头猪500至1000元额度新申请用于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省财政按不超过年贴息率2%的比例给予半年贷款贴息支持。广东省要求在猪周期下行阶段继续保持原有支持力度,适当延长还款期,对符合条件且有实际需要的养殖场(户)予以续贷。重庆市市级和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储备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屠宰和加工企业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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