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防爆叉车选型分析
2021-06-05王志伟
劳动保护 2021年6期
王志伟
(天津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天津,300456)
0 引言
危险货物集装箱在集装箱整体运量中占比较小,但对于重要枢纽港口(如天津港)来说,具备危险货物操作能力,是完善港口服务功能、服务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危险货物的装卸,如内燃或蓄电池叉车在易燃易爆性环境中作业,可能会因火花、静电、过热等因素导致爆炸性事故[1]。为确保港口生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根据操作危险货物的类别及属性,选择适用的防爆叉车,实现危险货物拆装箱、出入库及其搬运作业。
本文针对危险货物集装箱专业化堆场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和爆炸环境划分进行讨论[2],并结合港口危险货物的类型、危险货物堆存场景、防爆叉车作业模式等,进行港口防爆叉车选型的分析,为提升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的安全水平提供支持。
1 港口危险货物类型
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4号修订)的定义,港口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港口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包含散装固体、散装液体及包装类港口危险货物。而包装类港口危险货物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定义分成9大类,第1类为爆炸品;第2类为气体;第3类为易燃液体;第4类为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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